背景三:经萨特曲解过和经勒维纳斯警醒过的海德格尔
萨特对海德格尔的严重误解,这已是包括德里达在内的法国第二代现象学研究者的集体共识,正如德里达所言,当他意识到萨特对海德格尔解释的欠缺和随意性之后,他便与萨特分道扬镳,从而开始以另一种更为严格的方式去阅读海德格尔,这个时期大约是在六十年代早期。
尽管海德格尔对德里达的影响也像黑格尔和胡塞尔的影响那样经过了中介,但比较而言,他对德里达的作用较为直截了当,——特别是当德里达注意到这种曲解之后。这可从他们对某些概念和方法的共同使用上看出。第一,有些概念的提法虽然不一样,但究其内容而言却具有一致性的方面,例如,在《存在与时间》中,海德格尔提出了“对本体论的历史进行摧毁(Destruktion)的任务”,“摧毁”其实就是海德格尔所说的“拆解”(Abbau),也就是德里达所谓的解构(la dé-construction)的前身。第二,有些概念的使用不只是相近,甚至在含义和论证方式上也完全一致,例如对“在场形而上学”的批判就是这样。海德格尔声称,“在场的形而上学”把存在等同于在场,但这样做恰恰忽略了某物作为某物的在场正是由非在场作为前提的,正是非在场才使在场成为可能。“摧毁”或“拆解”所追寻的就是这一非在场的经验。德里达对“在场形而上学”的理解与海德格尔并无不同,不仅如此,他还直接把海德格尔在这里的论证方式巧妙地应用在对胡塞尔的代现理论的批判之中,他模仿海德格尔的口吻说,正是非呈现才使呈现得以可能,从根本上讲,呈现就是再现,它并不奠基于自身而是奠基于非呈现、非在场即缺席和过去之中。
第三,众所周知,海德格尔的“本体论差异”思想对德里达深入思考“差异”问题并最终与同时代的其他人的“差异”思想区别开来具有极为关键的作用。Leonard Lawlor对此的考证令人颇为信服:
“海德格尔的本体论差异思想涉及两个相互交织的对德里达的挑战,德里达正是在这一时期作出回答的。一方面,‘本体论差异’激发德里达思考基础(the ground)即存在(Being)问题,基础(the ground)决不依赖于被奠基者(the grounded)即诸存在者(beings)。换言之,基础决不是某种类似于它所奠基的东西,否则基础就预设了它所奠基的东西,这样它就根本不是基础了。另一方面,本体论差异激发德里达以这样一种方式思考基础(即存在),即这种方式不会导致物化(reification)。我们决不能把基础设定为一种对存在者(beings)的‘超出’(beyond),因为这会隐含结构与生成的分离,简而言之即柏拉图主义。存在永远被掩盖(dissimulated)在存在者之中。”[8](P207-208)
我们几乎可以作出这样的结论:海德格尔对德里达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也是巨大而直接的。事实上,德里达本人也是这么认为的,“如果没有海德格尔的提问所打开的东西……如果没有海德格尔对存在与存在者之间以及存在状态与存在者状态之间的差异(在某种方式上这一差异始终未能受到哲学的思考)所提起的关注,我所尝试的一切都将是不可能的。”[9](P18)
然而,事情远非这样简单。当德里达在六十年代开始广泛而深入地研读海德格尔的著作(主要是晚期著作)时,意外发生了!他受到了“勒维纳斯思想的震撼”(德里达语)!这种震撼源自一种彻底的颠覆,它不是勒维纳斯的胡塞尔对海德格尔的反批,也不是黑格尔幽灵在法国思想界的重现,它是希伯来思想对希腊思想的反动和抗议,与这种彻底的颠覆相比,海德格尔对胡塞尔乃至对传统形而上学的超越充其量只是希腊思想内部的一场对话而已。下面这一段勒维纳斯的话显然触动了德里达,他在1964年的论文“暴力与形而上学:论E. 勒维纳斯的思想”中引用了这段话并作了自己的引申:
“《存在与时间》可能只支撑了一个论题:即存在是不能与对(作为时间展开的)存在的含括分开的,存在已经就是对主体性的呼唤。海德格尔式的存有论至上并不依赖显见之理:‘要认识在者,就得已经理解那种在者之存在。’肯定存在对于在者的优先性就已经对哲学的本质做了表态,就是将与某人这种在者的关系(伦理关系)服从于某种与在者之存在的关系,而这种无人称的在者的存在使得对在者的把握和统治成为可能(即服从于一种认知关系),就是使公正服从于自由……一种在大写的他者核心处保持大写的同一的方式。”[10](P164-1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