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经常以“客观、公正”面貌出现的CNN,在对阿富汗战争的报道上,其总裁也按照上面的意思,下令要求其编辑和记者不许播放阿富汗贫民受害的镜头。'P>
白宫对外传播工作负责人丹·巴特莱特说“总统相信,即使在和平时期,与国际社会交流美国的外交政策也应是美国国家安全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阿富汗战争的经验已经使他们达成共识,对信息和消息的加工、整合必须成为国家安全政策的一个永久特征。为此新设立“战时公共信息监控室”,旨在协调国务院、国防部,以及其他重要部门、机构的对外声明(如美国之音的新闻报道),以确保外国记者、外国领导人以及海外政策观察家能够理解布什总统的想法和政策。白宫官员表示,这个新办公室与五角大楼即将成立的战略作用局完全是两码事,后者的作用是向媒体提供虚假消息,以影响民众的情绪并刺探外界反应。而白宫的宣传办公室将通过媒体、互联网和其它形式,影响公众舆论,发布美国外交政策。②
美国防部设立“战略影响办公室”(OFFICE OF STRATEGIC LNFLUENCE又译为“战略作用局”),旨在展开行动来影响国际舆论。由于设立专门机构监管、干预媒体的做法,以及鼓励“散布假消息”,引起美国一些媒体的抗争,在舆论压力下,根据布什建议,拉姆斯菲尔德无奈宣布关闭“战略影响办公室”。但上述“战时公共信息监控室”仍在24小时运转,布什总统已决定将政府这一临时性战时宣传机构转化为一个永久性的办公室,专门负责统一口径,向全球宣传美国的外交政策,树立美国的正面形象,与“反美主义”作斗争。
“自由、客观、公正”——传统新闻理念浪漫的“迷思”
1.新闻理念如何实现
美国上述种种表现引起人们的批评,更与其标榜的——有良好的自由传统、有数百年传统新闻理念积淀的——身份大不相称。我们对此应如何理解?
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当今美国是否背离了传统新闻理念中的“自由、客观、公正”?说到“自由”这一理念,施拉姆在《传播学概论》中说,“当代所有的媒介体系都可以划分为‘从属于’或‘不从属于’政府这样两大类”,美国的大众媒介不从属于政府,“美国关心的是政治自由,即不受政府约束的自由。”“在美国,政府机构在控制媒介的问题上小心从事,就好象这些问题是些鸡蛋似的”。然而从美国“反恐”宣传中看政府对媒介的控制,完全不是像对待“鸡蛋”似的,媒介更不是享有“不受政府约束的自由”。说到“客观、公正”,西方媒介喜欢高举“不党不私”、“不偏不倚”的旗帜,和坚持为争议双方提供平等利用媒介机会之“公平原则”,常听西方记者说“我们的新闻理念是:完整,真实,深入到底,没有意识形态障碍,不存恶意”等。应当承认,西方媒体在传播非政治领域的全球经济、金融、科技、体育和一般新闻时较为客观,但一涉及到政治性话题,尤其牵涉到本国本民族利益时,所谓的“客观、公正”是“只说不做”,或者干脆“不说不做”。由此看来,所谓的“自由、客观、公正”是一回事,实际中的新闻传播则是另一回事。
另一种可能,就是传统新闻理念只是一种浪漫的“迷思”,是一种理想、一种希望、一种不现实的虚空和令人向往的幻影。正如有学者所述,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宪法中都规定有“言论、出版”自由的文字,究竟应如何看待这一事实,不妨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就已取得的民主而言,这是一种成功的记录。二是指一种理想而言,即正在争取而尚未取得的民主,它还没有表现为现实中已经实现的东西,而是想用将之放人国家宪法这一根本大法的办法去实现它。这种宪法内容,确切地说是纲领性内容,或是一种政治宣言,起着强大的宣传作用,如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订法律限制言论或出版自由。”这里所宣称的内容“乃是18世纪政治思想家所认识到的一种理想,显然直到今天还是未能完全实现的东西。”③这也难怪1787年《独立宣言》(即美国联邦宪法)的起草人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就不主张将出版自由写入宪法,他辩解说:”出版自由应予确保不可侵犯’的宣言,有什么重要性?什么叫出版自由?谁能给出版自由下一个完备的定义?”④事实究竟如何?我们不妨用反正法,看看美国媒体如何采集和报道新闻事实——或者说美国媒介与政府的关系,以及其传统新闻理念遇到的困惑,即可说明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