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在迈入文明社会的过程中,较多保存着父系氏族社会的制度与组织。夏、商、周 三代普遍存在由父系氏族社会演变而来的宗族组织,当时的宗族是一个紧密团结的政治经济 实体,可以视为是社会结构的基本细胞。甚至可以说,一个国家直接就是一个氏族或宗族的 人为扩大。这种特点,也清楚地表现在先秦时代权力的分配制度上。?
从现有材料分析,至少在商周时代,亲族关系是直接决定政治地位的一个重要因素。首先, 天子权力的获得基本上是由于血缘的承续,在位天子只要其血缘的正统性得到确认,其权力 的合法性地位就不容动摇;其次,又可进一步分析为三种不同的情形。第一种情况 是同一国内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或公室与平民的关系。这二种政治集团常属于 不同的氏姓。例如吴、晋与虞各国的公室都是姬姓,周天子的宗室。吴之平民为荆蛮,晋之 平民为古唐国之遗,而虞之平民为有虞氏之后。第二种情形是同姓诸国公室之间的关 系,如宗周与鲁、晋、卫、虞诸国公室之间的关系。至少在原则上说,他们之间的政治地位 是由宗法制度而来的——各代之长子继承各国的法统,而少子则迁出藩屏公室,其政治地位 对嫡长而言按比例而下降,分支分得愈远,其国其邑的政治地位就愈低。这固然是周代之礼 制,但不少卜辞学者相信宗法制度的初型在商代就已经确定。第三种情形是异姓诸侯国公室 之间的政治地位关系,如鲁之姬姓公室与齐之姜姓公室之间的关系,与天子同宗同姓的公室 政治地位高于异姓公室参见张光直《中国青铜时代》,第299—302页,三联书店198 3年 。。因此,我们可以知道,至少在商周时代,社会地位的分化有很大一部分是以亲 属制度为直接的基础——由不同的氏族与亚氏族之对于嫡长世系的距离以及对于土地及其财 货的占有与使用关系确定。上层阶级本身又分化政治地位相异的集团,而这些集团的构成亦 基于亲族群,显然不专指氏族而言,而包括氏族以内的亲族在内。?
与这种社会政治制度相适应,在商周时代的意识形态中,一个普遍的信仰就是祖先崇拜。本 文所谓意识形态,乃是一些思想或观念(不管是科学的、神学的、哲学的、习俗的)普遍流行 ,为相当多数的人所接受、相信,以至于视为当然的或自明的真理,并结晶为一些典型的模 式 ,这些观念即为神话的框架与模式,如果填入相应的内容即成为神话。祖先崇拜的观念同 样和中国迈入文明社会的历史进程分不开。上文我们说过,中国社会从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 过渡时,带有浓厚的氏族社会的痕迹,而祖先崇拜正是伴随着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 社会的过渡而逐渐成为人们的意识中心的。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认为,随着人类从 低级野蛮社会进入高级野蛮社会,特别是从中级野蛮社会进到高级野蛮社会,氏族日益成为 宗教势力的中心和发展的源泉。而只有在氏族中,宗教意识才会自然而然地萌芽,崇拜仪式 才会制定出来,但这些意识和仪式会由氏族扩展到部落而不至于保留氏族所专有。祖先崇拜 就 是产生在氏族社会的一种比较原始的宗教观念。在远古,离开了氏族群体,个体成员的生存 是 十分艰难的,个人只有依靠群体才能生存,而氏族群体是在某氏族首领的统治率领之下的, 于是每一个个体成员对于氏族群体的依赖与寄托,大都要抽象为对某首领的酋长的服从与崇 拜,加之,既然是氏族群体,成员与首领之间就一定具有着或远或近的血缘情理关系,所以 当个体把生存的热情与希望,对死亡恐惧的最终依靠投向那具有神秘威力的氏族首领时,就 产生了祖先崇拜观念。大量的材料都能证明先秦时代的祖先崇拜在商周意识形态中的重要地 位。《礼记·曲礼》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