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综上所述,辩诉交易制度是可以在我国的司法改革的进程中加以借鉴适用,但是必须是在结合国情、民情的基础上来考虑,必须经过整合和改造,从而发挥其效率与公正相结合、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相结合、严肃的法律与灵活的“合意”相结合等特性,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
【注释】
【1】《中国青年报》第10558期第7版。
【2】 项振华:《美国司法价值观的新发展——评“辩诉交易”》,www.jcrb.com。
【3】 Saltzburg,Stephen A.,Aaniel J.Capra:American Criminal Procedure (case and commentary),West Publishing Co.4th.ed.p790转引自房爱国:《美国辩诉交易实证考察》。
【4】 魏晓娜:《美国辩诉交易根由之探析与品评》,中国诉讼法律网。
【5】 魏晓娜:《美国辩诉交易根由之探析与品评》,中国诉讼法律网。
【6】 陈光中、汪海燕:《刑事诉讼中的效率价值》,中国诉讼法律网。
【7】 陈光中、汪海燕:《刑事诉讼中的效率价值》,中国诉讼法律网。
【8】 左卫民、朱桐辉:《以人为本:司法改革的新理念》,北大法律周刊第146期。
【9】 葛洪义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62页。
【10】 葛洪义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62-363页。
【11】 葛洪义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63-363页。
【12】 王琳:《从李文和案看辩诉交易》,天涯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