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序者是否洋人,不得而知。若所言不虚,当叹中国传统文化鬼斧般地化夷之功了。而祝氏筑草堂非为隐也,而是欲借增补通书以尊圣训,以通民情。这乃要让通书“奉正朔”,以补皇历之微。由祝氏之事亦略知,当时闽北及浙西(如浦城、江山),竖造或安葬的吉课,是何等的盛行了。姑不论赫巴是否真有其人,在祝氏族谱编撰者的潜意识里,通书无疑是种“国粹”,学通书者亦是“国粹哲学士”,足以教化异域的夷狄了。
大体来说,清代以降闽中民间各地流行的各类实用型年度通书,基本是以《钦定协纪辨方书》为标准,以《象吉》、《宪书》、《鳌头》、《崇正辩谬》、《选择求真》、《催福》等坊间常见的理论型历书为参用,再结合本地和邻省赣粤的一些地方惯例编撰而成的。在涉及堪舆方面,各类通书的内容同洪氏通书大同小异,无非是一些竖造要论、修整要论、安葬要论、修理坟茔、入宅归火、修作厨灶(安葬方位)等。诚如宗睦堂通书所强调的:“盖知发福由于地脉,催福出自良期。然地理其明速,而选择及精考尤为验速也。”[61]各类民间通书的流行,无疑有效地推动了基层民众对竖造、安葬活动宜忌事项的了解,使得风水信仰更进一步渗透入民间社会文化生活当中。
六
总的说来,自西汉“独尊儒术,罢黜百家”之后,原属“私学”的儒家被张扬成“官学”(宋明以来的官办地方教育机构亦称“儒学”),成为历朝政府用以教化地方“生民”的意识形态工具。而被列入“子部”的数术方技如选择、阴阳等,却以相对谦和、平静的方式,一直是“官学”(官方)与“私学”(民间)共享的文化资源。从文化变迁的角度讲,先秦以来以数术方技之学为主的知识传统的长期延续,一定程度上促使了传统中国所谓的“国家”与“社会”一直呈现并维系着一体化的局面,并不存在着绝对的分离或对立。如果强说儒家文化属于“大传统”(正统),而数术方技属于“小传统”(非正统)的话,那么这种“小传统”却是官民共同继承的古老传统。从“奉正朔”的皇历到“民间所用”的通书之发展,毋宁说反映官方与民间在文化传统上更为强烈的连结,官民共信的风水习俗无疑是这种文化整合过程中的重要象征资源。
毋庸置疑,与皇历相比,通书更代表着民间社会实用文化的一种权威解释文本,对民间社会“事生事死”的文化消费活动有着较强势的范导作用。这种文本反复强调了某种潜藏的、隐蔽的超自然力量,或危险力量(主要是时间神煞)对人之日常生活的禁拘与限制,其所构设的风水竖造或安葬活动,其实是种积极维护时空禁忌(通书文本所构设的时空向量关系是:时间禁忌→空间禁忌,时间选择→空间选择)的文化活动,从而使人能避免某种超自然力量或危险力量所带来的灾祸或苦难。而实用型年度通书的流通量,及其基础内容的重复程度,是时空禁忌主题——随之而来的是风水吉凶主题,获得展示的重要数量指针之一。
大体来说,明清以来以洪潮和通书为代表的民间通书系列,将选择术同风水术更为系统的结合起来,一定程度上加速了风水术在民间社会的民俗化进程。在各种文化及社会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如风水符咒、与风水相关的请祭祝仪式),风水观念也将会不断地深入地方文化网络之中,从而展现为民间大众化的文化行为。此外,“以便俗用”的风水趋避之术,似乎也跟着这通俗化的通书,参与对“奉正朔”的正统权威的潜在解构(如官方对丧葬社会成本付出的忧虑),甚至也相应带来特定时空(如社区)中社会秩序的局部解构(如停柩、房分之争)。
这种有些神秘的实用文化的一“通”而“俗”,是生民之小幸,抑或大不幸耶?借用《法华经》中佛陀的话头:止止不须说,我法妙难思……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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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系作者博士论文《事生事死——风水与福建社会文化变迁》(厦门大学2002年6月)第3章《神圣帷幕——走向民俗化和仪式化的风水信仰 》第1节,由于体例的原因,发表时略作改动,未加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