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存在的问题
武汉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成长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仅表现为数量上的增长,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目标相比,还存在着相当的差距和问题。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科技中介机构规模较小,专业化程度低,中介类型发展不平衡;部分科技中介机构依附性强,独立性差;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法规政策实施不到位,科技中介服务行为不够规范;科技中介自身服务能力不健全等等。
3 措施及对策
3.1 加强对科技中介重要性的重视
科技中介服务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催化剂,有利于降低成果转化的风险,提高效率,促进科技产业的发展和市场化。因此,武汉市委、市政府要提高认识,把这方面的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媒体使各级各部门和社会人士充分认识到科技中介结构的重要性,为科技中介机构发展营造一个有利、清晰的观念环境。
3.2 健全相关法规政策,扶持和规范科技中介服务行为
首先我市相关管理部门可以对我市的科技中介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统计调查,做出客观的分析,制定出科技中介机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应的扶持政策,在税收、启动资金、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其次,有关部门要制定有关科技中介活动的专项法律法规,明确科技中介服务的行为规范。再次,完善科技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使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在信息获得上能够公正公平。逐步形成良好的外部政策法规环境。
3.3 整合各类资源,完善科技中介服务功能,培育科技中介服务特色和品牌
目前我市科技中介机构分属于各级政府、各行业部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要打破这些管制界限,对各类科技中介进行资源优化整合,以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首先鼓励建立科技中介行业协会。行业协会作为政府联系机构的桥梁,要推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强化行业自律,维护行业信誉。其次发展标准认证机构。这类机构主要依据相关标准,对企业是否属于高科技领域,以及开发的技术的先进性进行鉴别和认证,从而为市场有序竞争提供保障。三是研究和掌握客户需求,结合自身优势,准确定位发展空间,制定发展战略,培育核心业务,打造自身发展品牌。
3.4 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激发科技中介机构的活力
首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明确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定位,保证科技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公正性。加快科技中介机构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脱钩改制,切断与政府部门或下设事业部门的挂靠关系,消除科技中介机构与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利益驱动机制,消除设租寻租行为。其次,遵循市场竞争规律,深化体制改革,鼓励发展股份制、合伙制的科技中介组织;鼓励公民、其他社会法人根据需求创办各种中介服务机构;鼓励科研机构转制,走市场化道路。积极打破不利于科技中介服务市场竞争的行政和区域垄断,努力培育多元化的科技中介服务市场主体,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正常的退出淘汰机制来增强整体竞争优势。
3.5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建立高水平、专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队伍
目前武汉市科技中介组织普遍存在陷入从业人员素质低的困境,因此,政府、社会和科技中介管理人员要对这一现象加以重视并采取一定的有力措施来改善这一局面。首先,政府有关部门要对科技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和考核,进行资质认证,以提高在岗人员的专业素质。其次,社会要对科技中介人才素质的要求要有一个明确的概念,科技中介服务人才要具备较高的科学素质、较强的市场意识、较强的市场公关能力和经营合作能力等高素质的综合性的人才。再则,教育部门要有前瞻性,加强这一方面的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为科技中介服务业储备人才,培养符合科技中介服务业的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使科技中介服务业的从业人员有一个高的起点。还有,实施灵活的人才流动政策,鼓励高素质人才从事科技中介活动;建立健全科技中介从业人员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律保护和行为监督;保障从业人员的社会职业地位,使科技中介从业人员的劳动获得社会承认,并获得相应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