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实施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中国银行积极推进良好公司治理机制建设,稳步落实“全球的风险管理体系、全面的风险管理范围、全员的风险管理文化、全程的风险管理过程、全新的风险管理方法、全额的风险计量”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目标,努力建设和不断完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风险管理工作发生了一系列新变化。
推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在董事会下组建风险政策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出任主席,选择对风险管理有专业特长的独立董事、执行董事、股权董事担任委员。委员会审订风险管理战略、重大风险管理政策,审查本行重大风险活动和交易等,充分发挥中国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中枢作用。完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推进市场风险管理架构改革。贯彻银监会《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在风险管理体系内,组建独立于业务部门的市场风险管理机构,逐步理顺董事会、风险政策委员会、管理层、相关职能部门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职责。拓宽风险管理范围,积极推动建立业务部门风险窗口报告制度。设定相关业务部门风险管理考核指标,明确监控重点,加强全方位沟通。大力引进国内外先进风险管理人才,提升风险管理技术水平。全球招聘国际专才,借鉴国际活跃银行先进的风险管理经验。
改革授信决策机制
按照集约化、一体化、扁平化原则,对授权模式和授信决策机制进行大幅度改革。调整完善客户授信授权管理模式,实施客户总量授信管理。推进授信集中审批,全部授信审批权限逐步上收至一级分行和总行。改变授信授权模式和机制,取消按照行政级别对分支机构的授权管理体制,引入专业审批人履行授信审批职能。通过对专业审批人的管理,总行实现对授信审批集中。简化授信项目的尽职调查和评审程序,逐步实施一次尽职调查和一次集中评审,提高授信审批效率。
强化授信资产质量监控
构建风险预警体系。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预保预报”制度,增强对潜在风险事项的敏感度,加大高风险授信管理力度和清退力度。启动客户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推进涵盖全部大额授信客户的“风险域”风险预警工作体系建设,落实有针对性的管控要求和监控措施。加强各类风险定量化指标的研究和分析,明确风险预警在国别、地区、行业、客户、产品等方面的指标,加强国别风险研究。
调整风险管理政策制度
对现行主要授信风险管理制度和外部监管部门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整合,形成内容全面、更新及时的政策制度库,构建全辖共享的政策制度信息查询平台。研究制订关键风险指标(KRI)体系,规范充实风险管理报告,全面反映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银行风险的全面状况。
优化风险评价体系
完善客户信用评级体系。制定新的国内机构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改进评价指标,拓展评级范围。全面开展客户评级集中管理,上收客户评级认定权限,将一级分行发起的A、B级客户的认定权限集中到总行,增强客户评级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推进授信资产风险分类集中化、专业化。启动风险分类集中化工作,上收风险分类认定权限,在总行组建“风险分类集中专业审核工作组”,将全辖80%授信资产的风险分类集中到总行进行认定。推进评级人员的专业化管理,选拔专业评级人员。自主研发风险分类评估模板,提高风险分类的量化水平。
在推动两个评级的专业化和集中化的同时,逐步整合两种风险量化工具,从债项和客户两个维度建立起相互勾联、相互印证的评级体系。启动PD、LGD建模工作,增强两个评级指标体系的勾联度,提高两个评级体系的信息共享水平。
在风险评价体系和风险成本量化这两项工作中,中行用很短的时间实现了从国有商业银行到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跨越,这种跨越概括地说就是五个转变、两个印证、一个真实:从2003年到2005年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债项评级由“一逾两呆”转变为五级分类,并不断地科学细分;客户评级和债项评级的认定由业务部门和基层行认定,转变为风险管理部门和总行集中认定;风险成本的量化由没有减值拨备转变为实行内部拨备,并以内部拨备为基础调整绩效考核;通过实践又进一步转变为按实拨备,使可预见损失真实地反映在风险成本中。为适应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要求,中行又积极推行从按照监管要求按实拨备风险成本,转变为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要求,实行贴现现金流的减值拨备,进一步提高风险成本的量化水平。为了使上述五个转变达到管理的效果,中行坚持两个印证:一是授信资产质量和拨备的结果要与国际审计师的审计结果相印证,要得到国际审计师的认同;二是客户评级的结果要与债项评级的结果相印证。通过两个印证把客户评级、债项评级和风险成本有机衔接起来,从而实现对资产质量的反映真实、审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