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失真是一个国际性、历史性的问题,它一直是世界会计学界研究的重点课题,也一直是世界各国政府部门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本文分别从会计信息失真的概念、成因以及对策来回顾和评述近十年来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研究成果。
一、近十年来我国对会计信息失真的研究
从现有文献分析,我国对会计信息失真的介绍与认识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①,近十年来,我国会计理论界与实务界围绕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进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信息失真概念
虽然从逻辑上讲不真实的会计信息都是失真的信息②,但人们对会计信息的定义与分类却有不同的认识。主要有以下一些观点:
1、会计信息失真“三分法”。
以吴联生教授(1998)为代表的多数学者认为会计规则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无外乎以下两种情形:一是会计规则执行人故意违背会计规则;二是会计规则执行人由于客观上的原因在会计规则的执行上存在偏差。据此,对会计信息失真提出“三分法”,将会计信息失真分为规则性失真、违规性失真和行为性失真等三类。
2、会计信息失真分为会计事项失真引起的和会计处理失真引起的。谭劲松、丘步辉、林静容(1997)
从失真的会计信息产生过程分析,将其分为会计事项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和会计处理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前者指会计事项未能真实反映客观经济业务活动,会计事项本身就不真实。会计处理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是指,虽然会计事项真实地反映了客观的经济活动,但由于会计处理过程的错误引起会计信息失真。
3、会计信息失真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会计造假和会计操纵。
在会计信息失真的定义上王跃堂教授(2001)认为会计信息失真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会计造假,这是企业违反会计管制的违法行为;二是会计操纵(西方称之为盈余管理),这是企业利用会计管制的弹性操纵会计数据的合法行为③。
4、也有少数学者将会计信息失真分为故意失真与非故意信息失真。
非故意失真是会计人员技术熟练程度不够、疏忽大意等非故意因素导致的。故意失真是指在企业管理当局的授意下,利用会计规范给予企业的灵活性,有偏向性或诱导性地提供信息,或者违背会计规范制造假账。还有学者将会计信息失真分为合法性会计信息失真和非法性会计信息失真。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
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众多专家学者也从不同的研究角度探析了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笔者在此归纳了如下几个主要方面:
1、从会计学自身的限制探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目前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学者对于确认理论的研究,都还是集中在对确认(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的讨论上,确认标准的制订旨在解决哪些事项可以计入会计系统和会计报表。张天西教授(1998)认为会计确认标准不能解决几点会计所面临的问题,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大体包括两个方面:其一,会计确认对象的隐匿。由于没有合适的会计规范为依据,企业有些价值不能确认,例如人力资源价值、企业商誉价值、环境成本的确认等。其二,会计确认基础的主观性。权责发生制是会计确认的基础,其确认过程带有主观性,这种主观性的确认必定为制造不真实的会计信息提供了可能和动机。
也有很多学者指出现有的会计理论在很多方面还不能完全客观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如会计期间假设,是人为地划分时期,其结果必然与客观事实有差距;货币计量假设,假设币值不变,遇到通货膨胀时,货币计量假设基础上核算的会计信息就不能如实反映客观情况、真实的现在情况;这些会计学自身因素的缺陷都可能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2、从合约、制度经济学角度研究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舒尔茨认为,制度是行为规则,他们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④。社会制度还通过鼓励和惩罚某一行为,以诱导或禁止该项行为。刘峰教授通过对红光实业的案例分析得出现有的会计制度安排本身排斥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并诱发会计信息失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