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的自然观与近代自然唯物主义的思维方法有着本质的不同,二者的总体思路是不同的:自然唯物主义是从自然出发向思维、社会领域推进。马克思的辩证法则从人类历史的社会实践活动出发向自然、思维领域推进。马克思在建立自己的哲学之初便首先指出了自已的哲学出发点与其它哲学的区别,他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 8 ] 。旧唯物主义(自然唯物主义) 从纯自然出发,即从纯客体出发,唯心主义从主观性(感觉和思想) 出发,实践唯物主义的思维则从人们感性活动———社会实践出发,这是马克思主义对待一切哲学问题的出发点,也是自然观思想的逻辑出发点。
马克思、恩格斯不仅用实践的观点解释思维领域(认识论) 和历史领域,还用实践的观点解释自然界,这是马克思、恩格斯自然观区别于其它哲学自然观的关键。马克思之所以要从实践的观点出发,并不是概念推演的结果,而是因为人与自然的现实关系是由实践引起的。马克思说:“从物质生产的一定形式产生:第一,一定的社会结构;第二,人对自然的一定关系”[ 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