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涉检信访问题的源头治理。“要从长效机制考虑,建立执法质量考评体系,转变作风,改善执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从第一道关、第一时间、第一现场不留下后遗症,从源头上治理,杜绝错案” ⑩,笔者认为这是从源头上解决涉检信访“洪峰”的治本之策;当前的涉检信访困境在一定程度上是信访工作长期处于“末端治理 ”状态而造成的。办案人员重结案不重善后工作不行,要把做好善后息诉工作作为办理案件的必经程序,做好第一时间的息诉工作;要把首办责任制落实、落实、再落实,该做的工作不做或没有做好,就会形成上访,出现不断缠诉,要通过落实首办责任制,加大责任,提高责任心;要善于借助外力,争取方方面面的支持,加强督办,解决上访疑案,做好息诉工作。
注释:
1. 胡道才:《关于构建涉诉信访终结机制的思考》,2005.10.9《法制日报》前沿实务。
2. 张 毅:《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参见 。
3. 黄芳:《行政复议制度中听证程序的引入》,参见《湖北行政法制》,2004年第6期。
4. 董刚:《论行政听证程序的意义》,参见 。
5. 杨娴:《公众参与:听证制度的灵魂所在》,参见。
6. 胡道才:《关于构建涉诉信访终结机制的思考》,2005.10.9《法制日报》前沿实务。
7. 参见《巢湖市信访听证暂行办法》。
8. 胡道才:《关于构建涉诉信访终结机制的思考》,2005.10.9《法制日报》前沿实务。
9. 刘武俊:《信访听证会值得推广》,。
10. 参见《最高人民检察院胡克惠副检察长在听取辽宁省检察院关于处理近期进京涉检上访案件的情况汇报时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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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胡道才:《关于构建涉诉信访终结机制的思考》,2005.10.9《法制日报》前沿实务。
2. 张 毅:《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参见 。
3. 黄芳:《行政复议制度中听证程序的引入》,参见《湖北行政法制》,2004年第6期。
4. 董刚:《论行政听证程序的意义》,参见 。
5. 杨娴:《公众参与:听证制度的灵魂所在》,参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