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必须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地质勘查工作体制改革提出的新要求。朱镕基总理1994年就指出:地质勘查队伍要逐步划分为“野战军”和“地方部队”,“野战军”吃中央财政,精兵加现代化设备,承担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工作。“地方部队”要搞多种经营,分流人员,逐步走向企业化。朱镕基总理的指示为地质勘查队伍的改革指明了方向。国土资源部的组建则为进一步深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和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的改革创造了条件。
第三,必须符合地勘经济与区域经济相结合的要求。地勘工作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工作,毛主席称之为“经济建设的先行”,江总书记称之为“基础产业”。地勘工作既要为整个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又要为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应该实行分级管理,各有侧重,相互配合,相互衔接,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地勘工作的发展。矿产勘查工作是矿山采掘的前期工作,矿山采掘是矿产勘查的直接服务对象,国际上矿产勘查和矿山采掘是经济关系最为密切的关联产业,组织形式上也常常是探采结合的统一经济实体,普遍称为矿业公司,地勘队伍实行属地化管理并逐步实现企业化经营的改革取向,有利于地勘工作与矿山采掘工作的结合,也有利于地方政府加强对本行政区内的地勘工作和矿山采掘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布局,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地勘单位转变观念,转变机制,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主动与地方经济融合,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增强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在这方面,许多省份已经取得了很好的经验。
三、我国地质工作改革的简要回顾
我国的地质勘查工作是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其运作一开始便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即,中央财政出资组建地质勘探队伍,从事地质找矿工作,所需经费全部由财政包下来,经营成果则无偿地向使用者提供。实践表明,这种体制存在着诸多弊端,主要是:
(1)地质勘查工作的事业管理体制,造成了探矿权属与勘查单位脱离,不管地勘单位找矿效果的好坏,都只能拿到事先规定的经费(相当于劳务费用),这一方面影响了地勘单位抵御风险和提高效益的积极性,减少了地勘工作的有效投入。因为,地勘费虽是国家用来换取地质成果的费用,费用和成果应当直接挂钩,可是一旦运用事业体制运作,必然是首先保证地勘职工“相对固定费用”的需要,然后才用来开展地质勘查工作。随着地勘费的相对减少,地质工作的有效投入,必然大幅度减少。
(2)国家计划直接安排项目,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必然导致找矿效果的不佳。由于多年来,我国地勘工作一直是国家计划统一管理,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混合运作,且由中央财政为矿山企业找矿,由于没有利益机制的制约,找矿效果与利益多少不挂钩,排斥了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在矿产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必然造成了矿产勘查与开发的脱节,形成大量的呆矿;这一方面形成资金的积压,加重了中央财政的负担,另一方面也扭曲了矿产品成本,即,我国矿产品生产,不摊销中央预算出资的勘查费用,使地勘费得不到合理的补偿,形不成地质勘查工作的良性循环。
(3)单一的投资主体,不利于调动国家、地方、企业各方的积极性。1996年,国家财政预算支出7914.4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支出5768.4亿元,占72.9%,而地方财政对地质工作的投入规模不到总投入的三分之一,与其地位极不相称,必须改变。
(4)按矿种组队、按部门管理,形成了严密的条条控制,割断了地质勘查与地方经济和区域经济的密切联系,影响了地方政府对地质勘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使地勘的本身深化改革和结构调整缺乏良好的外部环境,特别是加剧了基层地勘单位对上级的依赖和上级对下级的干预,给机制的转换增加了难度。
(5)按行政区划配置地勘队伍(基本上是每个专区一个队),造成地质勘查生产力与地质条件脱节,使某些成矿条件不利地区的地勘单位,长期处于无效劳动或效益很差的境地,造成勘查资金的浪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