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的交互主体性所蕴涵的社会性和管理活动一起,构成了管理内在道德的客观根源和根据。正是在管理的交互主体的前提下,主体交相作用、共同活动,以共同体的眼光来反思和批判管理活动的目的、行为和过程与自身的需要、期望和行为,并相互渗透,从而形成普遍有效的管理价值系统和评价规范。因此,管理交互主体间的相互承认和普遍性态度是管理内在道德的基本前提。
(三)管理内在道德的运作机制
管理的交互主体性要求管理活动将伦理规定和道德要求作为一种扩展意义上的管理程序,形成调整管理行为的规则体系。从制度的意义上讲,管理的内在道德也就是管理者或管理组织从制度方面解决管理活动领域或管理系统中的伦理道德问题,表现为人们制定、完善并执行各种符合管理内在要求的管理规则,或者说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
雷恩认为,人类的管理根源于“自然资源普遍稀少和敌对的自然环境”与人类需求的矛盾。由于资源是稀缺的,不可能无限制地满足人的需求,人们从而形成管理组织,行使管理职能以便有效地获得、分配和利用人类的努力和自然资源来实现某个目标(注:《管理思想的演变》,第9页。)。管理一方面需要有效地调节人与“自然资源稀少”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从而产生了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和伦理问题;另一方面需要调节人与人之间在“自然资源稀少”利用上和利益上的矛盾与冲突,从而产生了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或伦理问题。换言之,管理就在于有效地去调节和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和伦理问题,以及在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劳动关系、利益分配关系基础上产生的伦理关系和伦理问题,去促成现有资源和人类努力的最优化配置和最大效益。因此,人类的管理行为总是与管理效益的谋取和目标的实现相联系的,而管理效益的谋取和目标的实现又总是与人类的伦理关系和伦理问题相联系。由此可见,管理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管理对于效益的谋取方式和谋取行为的伦理问题。
从管理学的角度看,现代管理谋取效益的方式和行为已经形成了由三个层面组成的相互连贯、依次递进的逻辑统一体:一是管理技术层面,即主要从管理的自然性质出发,着眼于生产劳动过程中人、财、物、信息四大基本要素的配置,通过计划、组织、预测、决策、指挥、协调和控制等管理职能形成对现有资源和人类努力的优化配置,它决定着管理能否实现自己的有形目标和效益定位,属于自然过程范畴;二是管理权益层面,即主要从生产的社会组织关系出发,着眼于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如何使要素配置和生产关系的优化配置,调节和控制生产经营,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三是管理的内在道德层面,即主要从管理组织的内外部关系出发,着眼于管理谋取效益的方式和谋取行为是否有利于满足人的精神和道德要求,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树立良好声誉和道德形象,并获取追求的效益目标,是管理运行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物化”或制度化了的管理规则、执行程序和管理行为规范,管理伦理作为管理的一种内在需要,通过一系列使管理组织内部、管理组织与社会、管理组织之间等关系协调的措施、方法和途径等体现出来。管理的权益层面和内在道德层面属于社会过程范畴。相对而言,传统管理学注重管理的技术层面,强调对纯粹管理过程的组织、预测和实施,在对行为的经济化假定和量化分析中追求效益的最大化。这样,管理就不免受到数学模型和工程论观点的限制,使管理最终成为技术工具的俘虏,将手段误作目的,带来对管理本质的误解或简单化,致使传统管理已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当管理从技术层面投向权益层面和内在道德层面时,便向真理迈进了一大步。这并不意味着管理活动反对对自然过程的预测和控制,而是在此基础上体现对管理伦理关系的调节,其深刻之处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同自然界发生关系。他们如果不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便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62页。)从社会性来理解管理活动,管理就是协调组织内外部的各种关系,其中协调利益关系是首要前提。一方面要使各方的利益关系得到明确的认定,并使之稳定化,使有限的资源和人的努力得以优化配置,这就意味着管理必须建立权益制度。另一方面,管理要保证能够提供符合伦理原则和道德要求的谋取效益的方式和行为,避免人类的价值理想消融在追求效益最大化的管理过程中,这就意味着管理必须将伦理原则和道德要求制度化、程序化。如果说管理的权益层面所揭示的社会关系还是人的利益关系的“实然”,还只是以追求效益为目的,那么,管理中将伦理原则和道德要求制度化、程序化,则以一种道义强制性形式提供着一种管理的“应然”,决定着管理作为谋取效益手段和方式的合理性,给管理提供一种“应然”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