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确确立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要突出农村信用社是“盈亏自负、风险自担”、并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的基本观念。服务“三农”的宗旨应主要作为服务范围或服务区域来对待,以减少政策性职能,确保信用社利益。
2.督促农村信用社尽快完成县级联社法人治理结构的改革,实行县联社一级法人的管理,充分集中运用信用联社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增强抵御风险、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并根据效益原则对机构进行合理布局,提高经营效益,逐步实现农村信用社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转化。
3.帮助农村信用社建立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要借目前普遍开展创建“金融安全区”活动之机,帮助农村信用社尽快启动并建立“农村信用工程”,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配合、村组响应的良性互动格局,增强广大农户的信用观念,努力为农村信用社创造宽松的外部信用环境。二是要站在有利于培育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后劲、有利于地方经济的长期发展的高度,积极寻求减免支农服务方面的有关税费、提高呆帐准备提取比例等,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财税环境。三是尽快帮助农村信用社建立跨区域的资金汇划系统,努力为农村信用社创造与商业银行相当的结算环境。以提高信用社的市场竞争力。四是帮助农村信用社多渠道、多方位地筹集自有资金,增强社会公众对农村信用社的信心和增强农村信用社抵御风险的能力。
4.鉴于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沉重的现实,帮助农村信用社转变经营机制,在无法实现剥离资产的情况下,实行新、老贷款分账经营、分别管理,甩下包袱,轻装上阵,努力创建支农服务与信用社自身增效的新格局。
(二)人民银行自身要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与时俱进,努力提高金融监管效能
1.基层央行一是要更新监管理念,改进监管手段;二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和监管效率;三是要真正落实监管责任制,增强监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要合理设置监管机构,尽快建立基层央行的大监管格局,形成一个既有分工、又有协作、方法灵活、效率较高、信息资源共享的监管体系。
2.人民银行一是改进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方式,尽快明确信用合作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职能和信用合作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能,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和基层央行的监管效率的提高提供便利;二是完善对农村信用社的考核指标体系,为农村信用社的自主经营和基层央行的金融监管“松绑”;三是要改进支农再贷款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地确定支农再贷款期限,扩大支农再贷款的用途,提高支农再贷款资金的使用效能,提高信用社的经营效益。
(完,空心雨论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