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表内项目中合并列示
如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是根据“物资采购”、“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 “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库存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未分配利润”项目根据“本年利润”科目余额和“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
4.转销入其他会计科目,再按上述方法在表内表述 “制造费用”期末余额结转入“生产成本”、“劳务成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期末余额结转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在建工程”等会计科目;“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期末余额结转入“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等。
(二)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表外科目的信息披露,一般可以在会计报表附注中第十三项——有助于理解和分析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中说明;“未确认融资费用”等资产科目期末余额较大的,也可以在该项中说明;“受托代销商品”等存货类科目可在资产负债表附注中第九项——报表重要项目中说明。
(三)在补充资料中披露
补充资料是指由公认会计原则所要求的,既不在表内、又不在附注中补充的信息披露。如企业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应根据“待处理财产损溢”贷方明细金额在利润表补充资料中填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