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在分配制度上要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图书馆作为国家文化事业机构,在分配方式上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即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但认真考察图书馆的利益分配,其结果并非完全是这么一回事。多劳者并非多得,少劳者不等于少得,对利益分配的多与寡不完全是以劳动付出为杠杆,而是以职称或职务高低为标准,高职称者有相对较高的收入,同一职称者不论干多干少,利益分配几乎是相同的,这在某种意义上已经形成了新的平均分配方式。他们“有福同享”,缺乏危机感和竞争意识。所以要激活图书馆,打破僵化局面,利益分配上必须进行必要的调整,我们可将以上所言的各种要素渗透到分配机制中去,大力倡导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实现图书馆分配制度合理化。
在现行市场经济中,效率是以投入与产出、所耗与所得的比例来计算的,投入少、所耗低、产出高、所得多就称为有效率或高效率,反之就称之为无效率或低效率。讲效率,我们要清楚两个方面的情况:(1)效率的主要活力来自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劳动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以生产要素分配是以等量付出获取等量报酬的原则来激励劳动者的积极性,从而有效地促进效率提高。(2)效率的发挥是建立在社会不平衡,即有一定差别的基础上,有差别才有效率。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有高有低,劳动质量有优有劣,有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之分,因而按照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的原则,劳动所得就必然有差别,而适当的收入差距会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从而推动效率的提高。图书馆借鉴“要素说”,目的就是要提高工作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