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关“新闻策划”的讨论,引发争议的焦点实际就是策划的客体。编辑在策划什么?是新闻传播活动还是新闻事实?“新闻策划”这个命题本身显然说不清楚这一概念,因此我们主张不用这个容易产生意见分歧的词。但现实中,我们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或者说一直客观存在的一种现象是,大众传媒经常出于某种目的,策划并组织某些活动,或者诱发和控制某些事件,然后再加以大张旗鼓的报道。这种行为似乎已经超出了策划报道活动的范畴,的确在“策划新闻”了。有人将这种策划出来的新闻事件称作“假事件”(Psuedo-events),批评道,“当前一些新闻策划者们把策划的领域从新闻工作者的认识活动扩展到认识客体,即现实生活中的新闻事件。所谓‘天下本无事,媒介策划之’,其策划出的事件及其所作的报道在某些新闻媒介上比比皆是,春节四天‘好心人,请抱一抱孤儿’活动,六一节‘孩子写给妈妈的信’活动,挂党徽、挂‘为人民服务’的牌子等‘挂牌月’活动等等,都是新闻策划者们的杰作。……源源不断的‘假事件’应运而生,遮蔽了人们生活的现实。人们从报道这样的假事件的新闻中所获取的,不再是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而是对一种现实幻象的迷惑,他们所应拥有的知晓权被扭曲和剥夺。”“新闻策划者一手调制的商场十点利、‘六一’大行动、小演员失踪、小保姆出书、青蛙跳远赛之类假事件,就都是新闻失实的一大表现。它们与当年普利策《世界报》策划女记者科克兰周游世界,赫斯特悬赏重金、捕风捉影地报道缅因号爆炸事件其实是异曲同工……”(注1)批评意见十分尖锐。确实,在中外新闻传播史上,都不乏媒介策划和制造出来的假新闻,但是否能因此全盘否定媒介策划和组织活动或诱导与控制事件呢?这还需斟酌。
媒介策划活动,无论中外早已有之。西方学者称此为PropagandaCampaign(宣传运动),19世纪美国报纸就发起过为安置自由女神像捐款的社会运动。在我国,解放前《大公报》曾为支持东北联军抗日发起募捐义演;战争年代我党机关报《解放日报》、《晋察冀日报》等发动民众并亲自投入到大生产运动中。很多事例都能证明,策划与组织具有积极意义的社会活动是新闻媒介引导社会舆论、参予社会生活和塑造媒介形象的有效途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时期,媒介一方面要继续担负社会责任、强化舆论导向功能,另一方面又要作为独立经营的信息产业,以优秀的形象追求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要同时兼顾这两个方面,策划与组织活动依然是重要手段。
从加强媒介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功能角度看,活动策划能够弥补单纯新闻报道之不足,使活动与报道形成合力,产生更好的社会效果。如1997年青岛晚报与志愿者协会合作发起的“周日志愿者行动”,每逢周末在报上刊登招募启事,把社会上的志愿服务力量动员、组织起来,春节时义务写春联,干旱时灌溉树木,台风季节将孤老的漏屋修葺一新……这些行动一个连一个,参与者逾万人,不仅生动地宣传了“帮助他人,完善自己,服务社会,弘扬新风”的高尚精神,并将这一精神转化成千万人的行动。可以说,这样的收效不是一般纯客观的新闻报道所能取得的,是活动策划与报道相结合,才使这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宣传走上一个新高度。
列宁在创办火星报并以此着手建党时曾提出,报纸的作用不限于传播思想,进行政治教育和吸引政治同盟军,而且还有组织的职能,充当“集体的组织者”。这一理论也曾指导我国的新闻实践。我认为,在新的时期,媒介依然可能通过策划和组织活动来实现这种“组织者”的功能,而且这在我国目前经济建设和思想文化建设处在关键时期尤其重要。哈尔滨日报1998年3月开展了“创造宽松环境·现场帮你办”活动,就是根据市场经济对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与市政局、工商局、国税局、等7个部门联合主办的,每周确定一个主题,现场办公或联合办公,为工商业者办实事,受到广泛好评。再如最近连续几年新民晚报开设的“夏令热线”、文汇报开设的“冬令公用热线”等,在党、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桥梁,将为民帮困解难和精神文明宣传融为一体,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还有深圳商报发起的“企业最满意的政府部门”评选活动,可称是组织社会公众进行民主监督的成功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