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对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际已经超越了新闻传播尤其是编辑策划的研究范畴,因此本文不对此深入讨论。笔者只希望通过以上的分析说明,策划新闻事件(活动)与策划新闻报道都是新闻媒介经常性的运作内容,而且这两类运作都有积极的意义与作用,如果运用不当也都会产生负作用,带来不好的后果。本文的研究目标主要是指向新闻传播的策划与组织,在这一前提下,策划的客体自然会有明确的界定。
注释:
1、叶琼丰:《假事件与新闻策划者》,刊于《新闻记者》1997年第7期,第23页。
2、艾风:《新闻策划是新闻改革的产物》,刊于《新闻界》1997年第2期,第1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