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努力做大经济和财政“蛋糕”。实践证明,经济决定财政,财政促进经济;经济是财源的基础,财政又是对经济宏观调控的一种手段。我们要充分运用财政职能,继续从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通过财政制度创新和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运用好基建、技改、支农、科技、贴息、项目前期费等经济建设性资金管理手段,鼓励和培育市场主体,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增长方式,继续整合财政支持生产性专项资金,突出重点,围绕利用优势资源、农牧业产业化和园区建设,支持培育龙头企业,推动经济发展,增强自我发展后劲,培植后续财源,做大经济和财政“蛋糕”。
(三)加大中央专项争取力度,保证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从青海省财力结构来看,多年来,中央补助收入都占全省总财力的70%以上,所以要保持财政支出不断增长的势头,在抓好收入的同时,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做好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的工作。 积极争取中央支持,是青海当前乃至今后一定时期内财政工作的重要任务。针对青海一些基础设施建设起步晚,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对财政投入的依赖性还比较强这样一个特殊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全省上下要继续努力争取中央在实施宏观调整政策时对青海在政策上的区别照顾和资金上的一定支持。一方面在争取中央支持工作中,要不断调整思路,进一步强化机遇意识,勇于捕捉机遇,抢抓机遇,善抓机遇,不仅使我省争取中央支持的重点与中央有关政策合拍,而且使争取资金支持的总量逐年有所增加。因此,要精心研究中央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资金的投向重点,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有理、有节、有效地争取国家的支持。另一方面,要积极支持做好项目的各项工作。项目是实现青海经济快速、有序、健康发展的重要载体。近几年来的实践证明,青海的发展尤其依赖于一批大项目的建设和带动上。所以,今后要继续集中精力开展项目的筛选工作,做到审报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筛选一批,循环往复。这就要:一是紧紧围绕能带动全省经济发展、增加财源和扩大就业的发展目标,把抓项目工作作为全省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以超前的思路、战略的眼光、科学的方式、切实的步骤做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促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项目,为争取国家资金,扩大我省投资规模提供项目支撑。二是针对国债资金使用的重点和方向,认真做好农村“六小”等基础设施、城乡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基础教育、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干线公路、重点水利设施等方面项目的筛选、申报及组织实施工作,以争取壮大国债资金的支持力度。
(四) 认真清理、规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力营造企业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一是正确执行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处理好政策优惠和规范征收的关系。对应该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要保证其优惠政策享受到位,对不应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严禁越权减免。二是对已出台的各项减免税政策作一认真调查和清理,对已到期或不符合国家减免税政策的,要严格审查和清理,该归并的归并,该清理的坚决清理。三是对享受减免税政策的企业作一调查摸底,凡减免税政策已到期的企业要及时恢复征税,不留死角,共同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四是发挥财税杠杆作用,为促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做贡献。按照国家关于鼓励生产、使用节能节水产品的税收政策精神,做好应对和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新政策、新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结合财税部门的职能和职责,积极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加大公共财政对政府节约资源管理和政府机构节能改造的支持力度,逐步扩大节能、节水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范围。同时,处理好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切忌以牺牲资源与环境为代价吸引投资商的投资来促进经济在短期内发展。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理顺现有收费和资金来源渠道的基础上,研究建立和完善资源开发与生态补偿的激励机制。把促进我省资源开发、加快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与合理有序开采,节约能源、资源有机的结合起来,为建设节约型社会行好政、服好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