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元坝区人大常委会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弘扬与时俱进精神,在努力行使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知悉、听证、调查、审议、决定和督办等权利中,总结提出了“突出四抓,搞好人大信访工作”的要求,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抓学习提高,增强人大信访工作的责任感
人大常委会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是实施人大监督活动的重要内容。区人大常委会通过抓学习提高,在落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其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是信访方面的监督主体的同时,切实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增设了信访办公室,对原制定的《关于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规范了接待、登记、呈阅、交办或转办等处理程序以及跟踪催办、督办、办结反馈、结案立卷归档等工作行为。为增强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信访工作干部队伍奠定了基础。因此,2001年被省人大常委会表彰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信访办所撰写的《坚持“四心”,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文章不仅在全市进行了交流,而且还被《四川信访》、《民主法制建设》等报刊登载。
抓热点、难点,提高人大信访工作的针对性
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强,人大信访工作任务也越来越重。而且来信来访的内容包罗万象,远远超出了申诉和意见的范围。为此,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区别对待,不一概而论。对上级人大交办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要求办理的、有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以及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切身利益的各种来信来访,逐件认真分析,从中择取“热点”、“难点”问题,由办事机构提交主任会议或常委会按照“既不越权,也不失职”的程序办理。如去年3月,昭化镇石盘村村委会在搞集体土地承包期间,违反有关规定,调出赵贵成、邓兴友等村民的700多亩土地租给广元科旺黄姜公司种黄姜,但赵等人认为补偿标准低,因此不同意调出自己的土地,并且阻拦承包人进场生产。经多次调解、上访无效,有些村民们声言:“如不解决好,要去‘今晚十分’和‘焦点访谈’栏目反映。”后来上访到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办按照领导的指示,首先熟悉了有关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规,又与已受理了这件案件的法院衔接,还深入到石盘村进行调查了解,然后召开了有关方面参加的协调会,终于使这件涉及到40多户农户和700多亩黄姜业主关于上访、上诉事件达成了四项协议。既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利益,又依法推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业主开发工作。又如,接到反映个别乡镇增加农民负担的信访件后,区人大常委会立即组成调查组,深入到这些乡镇调查。经查证,这些乡镇确实采取了欺上瞒下、搞两套收费方案、不按审批程序报批等手段,增加了农民负担。区人大常委会不仅对区人民政府制止、处理增加农民负担行为不力提出了批评,还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立即处理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结果。由于坚持抓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了信访工作的针对性,对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条件。
抓调查研究,突出人大信访工作的时效性
信仿工作是一项涉及双方当事人责任、利益的复杂的社会工作,只有抓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才能准确、及时地转办、督办、落实,突出信访工作的时效性。2001年5月,40多名人力客运三轮车主到区人大常委会反映收费高,负担重。区人大常委会对此非常重视,决定由副主任胡开勇牵头,组织财经工委和信访办进行专题调查。他们到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逐项核实了收费标准,向政府通报了调查情况后,区政府专门召开了有关的8个单位的协调会,依法对三轮车的管理体制、收费标准等作了规定,使每辆三轮车在年审、办证、改装等方面减少收费167元,切实维护了经营者的利益。又如,一段时期,反映该区中小学乱收费的信件、上访十分突出。常委会主任沈定均专门主持召开了主任会议,决定由教科文卫委牵头,组成4个调查组,先后走访了10个乡镇的区、乡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团、部分学生家长、学校等,形成了调查报告。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作出了《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的决议》,督促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立即予以纠正,当年全区就减轻家长负担65万元,有力地遏制了中小学乱收费现象。特别是通过调查,依法纠正了文村乡侯永秀诉李明发伤害一案,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该案原判李明发有期徒刑6个月,但李明发不服判决。区人大常委会接到李的信访件后,及时会同该案法院办理人员深入现场调查,准确掌握了证据,纠正了这些错案,使真正的伤害人侯永秀的儿子李明林判处了有期徒刑2年。该案被纠正的情况曾在《法制日报》等报刊上刊登,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既突出了人大信访工作的实效性,更突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