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通过政策调节对房地产经济实施主动预警(如“国十五条”中对新建住房结构比例的明确、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的调整、对房地产开发和消费信贷条件的限制、对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的保证和对闲置土地的管理办法等),使房地产资本收益回归到正常水平,使房地产资本与其他产业资本处于和谐的比例,避免了大量资本无序进入房地产市场,缓解了其他产业缺乏资金的紧张程度。体现了公平与效率,房价飞涨给百姓生活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也使国家经济的发展面临了巨大风险。住房问题涉及到千家万户的福祉,牵涉到社会财富的流向和社会公平的程度。房地产新政的出台是改善百姓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是稳定整个房地产业、促进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居者有其屋”、百姓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的根本体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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