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不孤,必有邻”(4:25)孔子《论语》中的这句引文,能给任何读者或作者的心灵引发希望与恐惧之双重撞激。说其希望,乃因其那激动人心之断定:人的美德将永远不会遭致忽略,而真正的共同体终将出现;说其恐惧,乃因其暗示出这样一种判断:不论作为读者、作者抑或是那些试图过上他们所能过上的最美好生活的人们,我们在实现共同体和克服孤独的过程中却面临着失败。此处更为重要的是,这句引文(出自早期儒家文本的前面章节)突显了德性这一观念对于儒家学说而言是何等的重要。
的确,我相信,通过对有关德性之观念以及随之而来的相关主题、尤其是对自我这一概念之探讨,人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儒家的精神性。更可能引起争议的是,我认为儒家传统不仅言及日常德性,同时亦言及宗教德性。因此,为更好地理解儒家学说,我们需要将德性范围区分成两个部分,它们既享有相同的部分特征,同时也具有另外一些与对方明显不同的特点。
藉由最后一种关系,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规范性尺度乃是这个比较性课题的一个特征。实际上,它在任何致力于精神性研究之课题中皆显得特别突出。儒家思想并非我的信仰,相信亦非我们大多数人的信仰。不过,它不仅令我们大受教益,甚至还能展示给我们一种“召唤”,一种存在主义者意义上的、能够改变我们的理解和生活方式的召唤。因此,我们必须以一种严肃认真的方法研究那些能够让我们信服的儒家的精神性。我将(在最后一部分)讨论为何我们会信服儒家精神性之几点原因,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儒家精神性之总体观点及其所运用的风格的独特性。然而,此处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情形之发生以及各种暗示之出现的最普遍的原因乃突出地表现在多重宗教身份的意义上,正如南乐山(Robert Neville)和白诗朗(John Berthrong)的文章所论述的那样(见第二卷)[2]。
我想,儒学之所以能召唤或教导我们,乃是因为它帮助我们根据自己的理解清楚地表达事物;它帮助我们揭示出何者是常常暗含的或何者是一向暗含的东西。审视儒家精神性及其道德之观念,即是集中或专注于我们总体观念中的那些抽象的、有价值的但迄今为止尚是初始而未成型的特征。对事物暗含的肯定转变为明确的肯定,将成为更清楚地表达那些我们拥有的但没有适当的词汇加以表达的重要观念和看法。这一暗含之明晰化;这一对初始而未成型之物的清楚表达,决定了在儒家精神性的研究中我们将发现什么,也决定了它如何提示出我们自身的精神寻求和身份认同。
在进行这一探究和精神训练时,我关注的是早期儒家传统而不是宋明儒家传统,因此,当我说“儒家”时仅仅谈及这一传统的一部分。实际上,这么做既缘于保持一个重点之需,也因囿于自己的学识,或者至少说为了行文方便。当然也有理论上的原因。最突出的原因在于我的一个论断(这一论断并不为这一卷的其他许多撰稿者所认同),即早期和后期的传统彼此之间差异很大。对于我们来说,早期传统所包含的观点更加具有启发性,在相当程度上是因为它们能被纳入决定当代思维的信念体系[3]。
现在让我们转向对道德的普遍概念的讨论。这一讨论对于理解我所使用的概念是必要的,最重要的是,它有利于领会为什么我会认为要通过道德这一观念来切近儒家的精神性。
道德的特征
对于很多现代人来说,“道德”一词戴着古老的光环。它常常看上去和那些成问题的观念(如刻板的谨慎)相联系;或者被限定在像性行为那样的狭小领域;或被认为是固定的不公正的社会等级制度的反映,这些制度建立在差不多所有传统社会之上。况且,在当代社会中,不论在北美还是东亚,对道德的关注,皆会引起种种可被理解的疑虑,因为这一关注经常被视为这个或那个令人怀疑的政治议程的修饰。(就象古谚所说:当他们谈论道德时,是时候去移居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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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有这些可被理解的疑虑,我依然相信,比起其他方式,道德会提供给我们一种微妙的语言来更完整、更微妙地理解自我,因而也就能活得更好。以上辩护基于这一有争议的但令人信服的观点:我们对自己来说通常是陌生的,而且我们发现使用常规的语言来思考对于我们来说非常紧要的事物,这是非常困难的。我想,当我们使用慷慨的行为这个例子来考察道德的概念时,道德语言能够提供给我们的启示就会凸现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