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点要突出,增强财务公开的针对性。高校财务公开工作要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基础上,抓住新时期高等学校工作的热点、难点,突出重点,加强财务公开的针对性。在当前,高校的财务公开工作要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这一主题,积极推行制度公开、预算公开、执行公开、结算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公开,切实用好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违反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现象发生。基建方面,要大力推行招投标制度,对招标范围、招标项目、招标要求、招标程序等及时进行公开,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物资采购方面,大宗仪器设备采购应公开实行招投标制度,对少数单件的贵重仪器设备要公开专家论证意见、厂家选择和合同要约等内容,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加强对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
3.制度要规范,增强财务公开的实效性。各个高校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建立规范,形成制度,防止盲目性和随意性。一是规范阵地,建立固定、标准化公开栏;二是规范公开程序,从账目清理到审核再到公开,每个环节都要到位。要坚持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对外公开与对内公开相结合,上墙公开与其他形式公开相结合的原则。要克服形式主义倾向,注重公开程序的完整性。三是将财务公开工作作为财务部门的正常工作来抓。四是规范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公开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存工作。五是要规范公开时间,若本期没有重大财务事项须告知群众。财务公开除了要让群众知道财务结果外,更重要的是要让群众参与财务全过程,在财务执行前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执行中接受群众监督。财务上墙仅仅是事后监督,财务公开不仅要实现事后监督,而且还要实现事前、事中全过程监督,事前、事中监督往往比事后监督更重要、更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