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电视传播界最引人注目之一,便是在节目改版、创设与淘汰,节目评价与编播制作,以及广告经营活动中,广泛引入收视率指标。这标志着自1986年中央电视台开始进行日常节目的收视率统计以来,中国电视传播界对收视率功能的正式承认和接纳。
对电视节目收视率的认识
收视率是在某一特定时段收看某一电视节目的人数和全部观众人数的比值,是由收看电视的人数决定的。不过,收看电视的人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观众,另一类是解释者。
一般观众是节目的基本评价者,也是收视率的直接决定者。
解释者指的是有意识地正式发表电视节目评论的人。对收视率来说,解释者发挥着两种作用。 一种是解释者作为一般观众的作用,另一种是解释者对电视节目的评论,可能会影响到一般观众对电视节目的评价、选择,进而影响收视率的变动。
现代传播理论把观众分为一般观众和解释者,这样分类的最初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研究传播效果。其实,这样的分类也有助于我们看清谁对收视率变动的影响更大。比如,正是由于在一般观众中识别出解释者,才使满意度的调查成为可能。
收视率是用眼睛投票。人虽有两只眼睛,却只能在同一时刻注视同一目标,这就决定了电视节目竞争的残酷性,因为一个节目,从只有在被看到和没被看到的两种结果中,选择其一。随着技术进步和规制放松,节目的供给数量会越来越多,单个节目被看到的概率会越来越小。而且,更多的节目提供了更多的信息,更多的信息给了人们更多的选择机会。收视率实际上是在说:节目只有被看到的和没被看到的两种,不存在超出这两种之外的节目。
谁在使用收视率
收视率被通俗地比喻为电视媒介交易货币。那么,是谁在使用这种货币呢?不难想象,在制播分离条件下,收视率使用者可以在以下列出的角色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广告主、广告公司、广告时段代理者、节目制作者、电视台、节目赞助者、节目投资者。
使用收视率进行交易的最终交易者是广告主和电视台。不过,因为广告主和电视台都在利用收视率追求着自己的目的,所以,它们在理解收视率实际传达出来的信息有时难免出现分歧。比如,电视台以为高收视率是己方的交易优势,而广告主在关心有多少人看节目的同时,还关心是谁在看节目,所以有些高收视率的节目,并没有得到高的广告回报。不过,更经常发生的情况是,以广告主和电视台为代表的收视率使用者都希望高的收视率。就象为了得到好的效益愿意付出大的成本一样。
提高和稳定电视节目收视率的对策
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电视事业的发展迅速,无线频道和有线频道急剧增多。目前在大多数城市,少者有几个频道,多者有几十个频道。电视频道的增多使观众有了更大的选择范围,同时也加剧了电视频道之间的竞争。
自央视索福瑞公司推出电视收视率调查资料以来,收视率已逐渐成为广告主或广告代理商选择媒体和媒体时间的主要依据,并对电视台的广告收入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在广告收入为电视台主要经济来源的现实条件下,不管一个节目内容是什么,质量如何,只要它能够获得较高的收视率,它就容易得到广告顾客的青睐,也就容易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反之,即使节目质量很高,内容很重要,但只要收视率低,都必然会面临着经济上的困难。所以电视频道之间的竞争,实际上已演变成为节目的收视率之争,努力提高和稳定节目的收视率成为电视台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
1、加强新闻和电视剧节目的策划、创新
新闻和电视剧是电视台的支柱节目,占据着一个电视频道的主要时间段。观众之所以热衷于收看电视,主要就是期望通过观看新闻节目了解世界和全国各地以及本地区近期发生的事件;通过观看电视剧,获得娱乐或打发闲暇时间。也就是说,这两类节目是观众的首要观看目标。因此,如果新闻不能满足广大观众的求知欲望,电视剧不能引起观众的兴趣,那么即使个别节目很出色,整套节目也很难吸引住观众,收视率必然不会太高。相反,如果新闻或电视剧节目办得很好,让观众感到很满意,那么即使是总收视率不高(观众较少)的时间段,节目仍然会吸引不少观众,例如厦门电视台有一个观众比较喜欢的节目叫《特区新闻广场》,不管是晚上黄金时段播出,还是第二天午间重播,都有不少观众在收看,收视率都比较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