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银行财务报告的影响
金融工具构成了银行的主要资产负债,《准则》对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对于银行财务报告将产生很大的影响。财政部暂时只要求上市和拟上市银行适用该《准则》。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的中行、建行、工行已上市,农行也正在做股改准备,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业占比较大,《准则》的实施将对银行业产生较大影响。
对于这些上市及拟上市的银行来说,《准则》对其财务报告的形式和实质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重新划定金融工具的分类标准,改变了财务报告披露形式。
按照《准则》,资产负债按持有金融工具的意图分类,财务报告在形式上将按此披露为交易类的、持有到期的、贷款及应收款、可供出售的。对贷款存量分类讲,银行只需将短期和中长期贷款合并反映即可。对投资产品分类讲,必须按规定要求将存量投资进行交易、持有到期或可供出售的分类,以符合计量要求。由于大量投资在历史初期并未明确其交易或持有到期意图,对于被列为交易的投资,当市价与账面价值差异较大,出现亏损时,按《准则》要求银行应确认其账面损失。但对银行讲,对投资产品分类的难度较大。同时,对于新增投资,银行投资部门在做交易时,应根据市场情况做出合理预期,决定是持有到期还是随时出售,并且一经确定不能改变,否则审计将对已划分类别进行重分类。
2.以现金流量折现逐笔计提减值准备,对银行资产和利润产生影响。
《准则》关于减值准备的要求较为谨慎,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操作起来相对复杂。首先判断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成立时,才能计提准备 ;其次,规定对于金额较大的应采用现金流量折现的方法逐笔计提,应考虑该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抵押品价值、实际利率等因素,目的在于要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合理确定准备这一财务资源。我国上市银行目前基本上是按五级分类按大类计提准备,定性的因素多,也尚未考虑抵押品的市价等。两种方法计提出来的准备金存在差异,对当期的资产和利润将产生影响,进而影响银行资本充足率指标。
3.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方式,带来了资产负债的波动,并改变了损益计算模式。
按照《准则》,交易类资产、负债和可供出售类资产应按公允价值计量,可理解为市场价值,这虽然提高了财务报告与市价的相关性,反映了资产负债的真实价值,但在这种计量方式下,资产负债将会随市价而波动,降低了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另外,《准则》要求报告期内将公允价值的变动带来的利得或损失直接确认为损益或权益,改变了传统的损益计算模式,形成未实现的账面损益,对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产生较大影响。同时也造成会计与税务对损益认定的差异,如果按递延税项法,将产生更多的递延税资产或负债。
4.将衍生金融工具的核算从表外转移至表内,对资产负债及损益产生影响。
近年来,在金融市场自由化的环境下,衍生金融工具的杠杆效应日趋明显,而杠杆效应又是一把双刃剑,能大赚也会大赔,由衍生金融工具操作不当导致的巴林银行破产、中航油事件等,使国际上对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越来越关注。新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39号借鉴美国会计准则,规定将衍生金融工具纳入表内核算,并将其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损益,其目的在于让投资人及时了解企业所从事的金融衍生交易的潜在盈亏情况。我国金融企业和大型涉外国有企业均不同程度地在境外开展衍生金融工具业务,国内衍生金融工具市场也已经起步,并将有较快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准则》的出台有利于我国银行业的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揭示。但在市场波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各时点的资产负债余额会因此有较大波动,同时这种在报表中反映的盈亏是未实现的,投资人还应结合对市场的预期进行投资决策。
(二)对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
《准则》的实施要求银行应有集约化经营管理基础、完备的信息数据环境与强健的风险控制管理机制,这对银行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