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笔者看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更深刻的意义在于,通过国家整合,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状况,在业已分化的城乡差别的基础上重新构造城市与乡村的有机联系和统一性。这是因为,现代化在造就城乡差距的同时,又在乡村动员中传递着一种平等发展的理念,赋予每个人以平等国民的身份,并由此构造民众(包括广大农村人口)对国家的认同。因此,作为一个现代国家,必须寻求一种缩小日益扩大的城乡差距的方式,以建构统治的合法性。如何改变农村状况,是现代国家面临的重要任务。正如亨廷顿所说:“城乡区别就是社会最现代部分和最传统部分的区别。处于现代化之中的社会里政治的一个基本问题就是找到填补这一差距的方式,通过政治手段重新创造被现代化摧毁了的那种社会统一性。”③为此,国家需要通过国家与社会的一体性整合重新创造“社会统一性”。
国家与社会的一体整合,是将国家内业已分化的各个部分作为一个统一的平等主体对待,将居于国家且业已分化的居民作为平等的国民对待,由此强化国家认同,建构一个有强大内聚力的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则是统筹城乡发展,将分割着的城乡整合为一体,并通过各种方式促进资源向乡村配置。①近几年,国家有关解决“三农问题”的“多予少取搞活”的六字方针便体现了这一战略理念。
“多予”,就是国家尽可能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任何产业,没有投入,就难以有产出。以我国,城市工业主要依靠的是国家投资,如从1950年代到1970年代,中国的工业生产体系基本上依靠的是国家投资,因此,中国的工业企业绝大多数属于国有企业。而农业作为一个产业,其投入主要是来自农民。国家向农业的有限投入主要用于治理大江大河,兴建水利工程等改善外部条件方面。农民作为农业再生产的投资主体,其能力是十分有限的。特别是在实行分户经营的制度条件下,一是农民的农业收入有限,投入能力不足;二是小块土地的收益有限,投入意愿不强。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农业生产的综合能力还较弱,尽管是农业大国,但还不是农业强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要求生产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综合能力。为此,需要国家将农业与工业同等对待,如当年投资于工业一样,加强对农业的投入。除了改善农业生产的外部条件以外,国家还需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向农业投入,改造农村微观经济基础。没有现代生产要素以资本形式向农业投入,就无法走出传统低效农业的陷阱。②
除了加强农业投入外,增加对农村社会发展的投入也至关重要。长期以来,我国城市社会事业的投入主要是政府投入,农村社会事业的投入主要依靠农村社区自身。这是城乡社会发展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在一个日益开放的社会里,仅仅依靠农村社区的自我投入,是很难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社会发展状况的,并且还会导致加重农民负担,制约农民投入的积极性,如农村义务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容之一是生活宽裕,这不仅表现为物质生活,而且表现为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要实现宽裕的生活,仅仅依靠农村社区和农民的自我投入是远远不够的。近几年,我国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一个重要进展就是将公共财政与公共物品的理念引入到农村。“公共性”意味着不再受城乡两种地域、国有和集体两种体制、市民与农民两种身份的局限,而将所有的人作为平等的国民对待。这为解决农村社会发展落后问题提供了基本的理念和体制基础。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对中西部地区农村教育事业的投入,尽快实现农村义务教育费用完全由国家支付的目标;我国通过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改善农民的文化生活状况;通过建立新型的合作医疗,改变农民的就医状况;通过公共工程建设,改善农村道路交通,等等。国家加强对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都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
“少取”就是尽可能减少从农村汲取资源,减轻农民负担。长期历史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从根本上说都是便于从农村汲取资源。在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尽管有形的资源汲取相对减少,但无形的资源汲取仍然在延续。如中国农村最大的资源是土地。而且随着城市化进程,土地日益成为一种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但是,长期以来,土地资源的配置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即以政府名义加以征用。政府征用土地的成果主要由市民所享有,农民没有能够合理分享土地的增殖收益。新世纪以来,我国一举免除了农业税,农民负担得以减轻。但是,应该看到,“少取”还将是一项长期任务。首先,废除农业税后,并不意味着农民从此不交税了。这是因为,当今的农业生产已不再是自给自足的封闭的小生产,而是日益社会化。农民只要购买生产资料,都要缴纳税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2005年10月的讲话,“目前中国农民在购买生产资料等生产过程中交纳的增殖税,每年在4000-5000亿元之间,农民人均交纳的税款在200元以上。”②如果以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为3000元计算,税收仍然占其收入的7%左右。这比城市人年纯收入18000元(新修改的个税标准)以上才交税的情况,农民的负担仍然要高得多。随着经济发展,对农民这部分税收应该以补贴的方式返还给农民,从而做到真正的城乡统一税率。其次,促使农村人口合理享有资源配置的成果。随着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农村拥有的土地和劳动力资源必然会向城市集中。这是一个基本趋势。只是在这一集中过程中,需要通过国家整合使原有的农村人口能够合理分享资源重新配置的收益。如对于失地农民的保障和转化,使农民工进城务工时也能相应享受到城市公共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