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坏帐准备58.5万元是甲公司在上年末根据应收账款余额所计提的,已计入了甲公司上年的管理费用,冲减了上年的利润总额。如果按此处理方法,甲公司用上年减少的利润来增加今年的会计收益,从而对企业利润总额及净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又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配比性原则即: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收入费用应当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各项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3)此种做法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假设甲公司2004年发生巨额亏损,甲公司为避免2006年被ST就极有可能在2005年提足坏账准备一亏到底,再采取此债务重组的方法使2006取得收益。
因此,笔者认为甲公司应将取得的债务重组损失-33.5万元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
借:应收账款—债务重组 1145
坏帐准备 58.5
贷:应收账款 1170
管理费用 33.5
如果金额较大严重影响当期收益时也可进行追溯调整,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应收账款—债务重组 1145
坏帐准备 58.5
贷:应收账款 117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