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四)三角形的倒立形状,可用来形象地描述中国现阶段银行市场结构中的畸形制度结构。主要有两方面的制度含义:(1)水平底边代表国有银行权力过大,能够“挟天子而令诸侯”,基本上与中央银行平起平坐,中央银行对国有银行的管制权威难以产生效力;(2)非国有银行位于倒三角形的顶点,说明非国有银行处在极端不利的制度压制与市场压迫的困境之中:一方面受到来自中央银行歧视性管制的制度压制,一方面受到来自国有银行寡头垄断地位的市场压迫。'P>
由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国目前的寡头垄断型银行市场结构,完全是由中央银行、国有银行与非国有银行构成的“制度三角”及其对存款人和企业理性选择的影响所共同决定的,这是一种“互锁型的” (MUTUALLY LOCKED—IN)制度稳态(STABLY INSTITUTIONAL EQUILIBRIUM)。由此得到的一个推论是,一般产业中的“体制外改革”成功经验能否照搬而适用于银行业,关键要看这个三角形中最重要的两个角能否松动,即国有银行的垄断能否消除?中央银行的管制能否公平、公正?这是决定中国金融改革成败的两个关键性制度变量,两者不可或缺。
更为严重的是,如果改革不以消除垄断、引入有效竞争为目标,长期内这个“制度三角形”将不成立。三角形顶点逐步往底边逼近而使三角形本身蜕变成为一条直线,意味着国有银行垄断地位出现恶性强化;中国将不存在非国有银行中介生存的机会和空间,中国银行市场结构将恢复80年代四大国有银行绝对寡头垄断的局面,改革将走回头路。
二、90年代中国银行管制制度改革及其对国有银行垄断地位强化
80年代中国经济出现超高速增长,国有银行制度功 不可没。但这样的宏观高效率是以牺牲银行中介本身的微观效率为代价的,具有不可持续性。邓小平同志曾批评四大银行不是真正的银行,故从90年代起,中国银行业进入改革和调整时期。从中央银行管制的目标定位来划分,大致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鼓励竞争阶段,特别是1992—1995年是非国有银行的快速增长期。此阶段的政策意图是,通过引入体制外竞争,企图用外部压力推动国有银行内部运行机制的转变和优化;遵循的是“体制外改革”的传统思路。尽管从1993年开始,为了控制通货膨胀,中央银行对大量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了清理,这对非国有银行一方面提供了机会,另一方面也构成了压力,总体上应该说是利大于弊;但这种有利的机会在1996年以后很快就消失了。第一阶段的另一个特征就是,1994年《中央银行法》和1995年《商业银行法》先后明确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各自独立的法律地位;银行管制的博弈过程从此有了法律依据。
1996年中央银行为了控制国有企业的多头开户行为,颁布了《贷款通则》,推行基本开户银行制度;加上此前推行的面向国有重点大中型企业的主办银行制度,使非国有银行面临的市场环境开始转入不断恶化阶段。 1997年东南亚金融风暴的发生,标志着中央银行管制目标定位进入了防范金融风险为主的第二阶段。特别是 1998年“广信破产事件”和海南发展银行被行政关闭事件,以及]998—2000年间对各地城市股份合作制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的前身)的清理与重组,打破了中国没有商业银行破产的记录。这些事件令银行市场上的社会公众对非国有银行的预期和信心彻底动摇。相比之下,国有银行不仅获得了2700亿元的特别国债用以补充自有资本金,以及国家财政直接核销巨额呆坏账准备金,而且通过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四大银行剥离了总额达1.3万亿元的不良资产。中央银行的歧视性管制,一方面令“制度三角形”的底边所代表的中央银行对国有银行的管制约束日益软化,另一方面通过对非国有银行的管制约束硬化,形成了“制度三角形”的左斜边越拉越长并通过上述两方面令社会形成了国有银行“太大不宜倒”的固定预期,全社会金融资源进一步向国有银行转移。其结果是,非国有银行面临越来越严重的“脱媒”(DISINTERMEDIATION)状态;国有银行的寡头垄断地位则日益加强。这种现象令“制度三角形”的右斜边将越缩越短。统计数据表明,从 90年代初到90年代末,相对于国家银行体系(包括四大银行和三大政策性银行),非国有银行在中国年度新增贷款中所占的比例不升反降,说明非国有银行部门的发展不是加快了,而是放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