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一批法学界和经济学界的中青年学者聚首京城,讨论了一个基本的理论话题:效率与公平。与会者达成一个共识:在现阶段中国,应当采取"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方针。其意思是,首先要把经济搞上去,只有在财富增长的基础上才可能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公平;同时,在发展经济过程中,也要尽可能地解决好公平问题,以便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那时,把公平摆在"兼顾"的位置上,实际上含有"一时还有些顾不上"的意味。而之所以"顾不上",无非是说实现分配公平的物质条件还不够。现在看来,这个认识是有局限的。十几年的经验证明,首先,公平的要求并不仅限于分配领域;其次,实现公平并不完全取决于物质条件。在这方面,进城农民的状况就是一个值得很好研究的课题。
在改革开放初期,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被称作"盲流"。当时,有些政府官员甚至想要人为地阻止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现在看来,在改革开放和走向现代化的中国,人口由农村向城市的流动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有益于经济发展的。据报载,从1982年到2000年近20年的时间里,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2.05亿人。今后20年,农村向城镇转移的人口量将可能达到3.3亿。
农村进城人员绝大部分是务工的。他们没有从事投资经营的资本,只有劳动力。他们当中许多人缺乏教育背景,只能从事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工作,特别是那?quot;累、脏、险"的工作。在每一个城市的每一条新铺的道路上和每一栋新盖的大楼中,都洒下了他们的汗水。当城市人潇洒地享受生活时,有许许多多的进城农民在为他们提供着保洁、保安、装修、搬运、保姆等各种服务。但是,从城市"父母官"到普通居民,很少有人把他们看作城市的成员。这些人没有户口,不能享受社会保险。他们的孩子不能在城里的学校里念书。他们在工作场所往往得不到应有的劳动保护,每天工作十几小时的现象十分常见,领不到工资和工伤事故得不到赔偿的情况也屡见不鲜。他们常常居住在狭小拥挤、秩序乱和卫生差的边缘社区。他们还要为取得在城里居住和工作的资格支付多种费用。此外,他们还常常遭到公安、城管、工商等等执法人员的粗暴对待。可叹的是,城市的人大、政协和政府很少把这些人的福利和权益保障纳入自己的议事日程;他们就外来人员讨论的议题,更多的是如?quot;管理"或"治理"。今天,当我们欣喜地迎接中国"入世",并踌躇满志地准备履行我们对国际社会作出的种种庄严承诺的时候,人们是否想到过,在过去二十年中,我们对农民的"入城"何曾有过欣喜,对进城的农民又何时作出过何种承诺?当我们向全世界保证所有来到中国的人都能够享?quot;国民待遇"的时候,我们是否想过,在我们的城市中,那些来自农村的国民还没有真正享受到作为本国公民应有的平等待遇?
最近,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针对近几年一些地方以加强管理和服务等为名对进城农民巧立名目乱收费现象,国家计委会同财政部发出《关于全面清理整顿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的通知》,规定,对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征收的包括暂住费、暂住(流动)人口管理费、计划生育管理费、城市增容费、劳动力调节费、外地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服务费、外地建筑企业管理费等在内的多种收费将一律取消。这是值得欢迎的。但是,这仅仅是解决了这些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财产权--免受政府不适当的行政收费行为侵害的问题。而除此之外,进城农民还有许许多多的权利需要保护。例如,他们的人格权,他们在劳动法上的种种权利,他们的子女的受教育权,等等。
据报道,最近,北京丰台区经过两个多月的清理整顿行动,强行关闭了其辖区内的大部分打工子弟学校。只有其中的六所学校经改造后被丰台教委认可而得以保留。关闭的理由是那些学校条件简陋,"容易出问题"。区政府还规定,今后只要有打工子弟学校能达到这六所学校的标准,就允许其开办。看来,丰台区政府在实施这一行动的时候,并没有考虑那些孩子们在学校被关闭后的入学问题,也没有采取解决他们失学问题的补救措施。这就好比对一群吃着酸菜稀粥的孩子说:酸菜稀粥不符合营养标准,你们要是吃不上牛奶面包,就干脆饿肚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