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商标在俄遭抢注 我国制定初步应对措施 2005-7-1 15:00:00
中国家电企业的商标近年来屡屡在国外遭到抢注或引发商标官司。海信刚刚解决了与西门子的注册商标纠纷,日前又有消息传出新科、康佳、德赛三家企业商标在俄罗斯遭到一家俄罗斯公司注册。目前三家中国企业准备联合起来起诉这家俄罗斯公司,夺回自己的商标权。
俄公司抢注多个中国商标据了解,注册这三个商标的是一家名为“莫奥斯泊罗夫公司”的俄罗斯公司。去年8月,新科公司接到其俄罗斯代理商的反映,一家名叫“莫奥斯泊罗夫公司”的公司声称获得了新科英文商标“SHINCO”商标的注册权,该公司提出可以40万美元的价格将“SHINCO”商标转让给新科公司,否则将转让给其他企业,并阻止新科公司在俄罗斯开展业务。新科公司经调查发现,俄罗斯的这家公司不仅注册了新科的“SHINCO”商标,还抢注了康佳英文商标“KON-KA”、德赛英文商标“DESAY”等中国知名企业的商标。新科公司将有关情况通知了国内相关企业,并就“SHINCO”商标向俄罗斯专利局提出撤销申请,该案已于2005年6月8日开庭审理,目前仍在审理当中。
5月11日,新科、康佳、德赛三家企业联名向国家工商总局递交了《就俄公司在俄罗斯抢注我国驰名、著名商标请求政府对俄官方施加影响的报告》,请求政府以WTO成员国及中国官方的名义向俄罗斯官方施加影响。
商标局给出三点建议接到新科、康佳和德赛提交的报告后,国家工商总局领导和商标局高度重视,5月19日,商标局约见了三家企业的知识产权主管人员,对于解决上述商标抢注问题形成了三点具体意见。
首先要看能否根据原先提出的国际注册申请的线索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进一步查清俄罗斯专利局是否对国际注册申请已经作出答复。按照马德里协定的规定,如果被指定国家的主管机关在规定的一年期限内没有作出答复,那么领土延伸的指定应当自动生效,两家企业应当已经获得商标权。如果主管机关作出了核准注册或驳回申请的决定,应当直接通知申请人,并报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履行程序性义务,在WIPO国际局的网站刊登公告。如果俄罗斯专利局作出了驳回决定,却没有履行相关告知义务,在WIPO国际局网站的公告中检索不到原先的申请被驳回的法定记录,则可依据马德里协定的相关规定向俄罗斯专利局提出申诉,主张商标权利。
其次,当企业在外国发生权利纠纷时,要遵循贸易国的法律,积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进一步理清线索,看能否以反不正当竞争等其他理由向俄罗斯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要求。
再次,中国企业要进一步搜集能够证明俄罗斯“莫奥斯泊罗夫公司”恶意抢注他人知名商标的证据材料,作为诉讼证据,或者必要时作为向有关部门申诉的依据。
抢注可能继续上演随着我国企业实力的增强和中国产品在境外市场占有份额不断增加,抢注中国企业知名商标已成为境外许多机构和个人“淘金”的捷径,而国内企业在海外的自我保护意识仍然不足,如10年来在欧盟注册的中国商标仅600多个,类似的抢注事件仍有可能继续上演。我国企业的眼光要放长远,应该尽早在海外各国注册自己的商标,所谓“兵马未出、粮草先行”,企业只有抢在对手之前先行注册,才能避免类似伤害。
张莉(完,空心雨论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