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心雨毕业论文网是专业的论文代写网站,提供毕业论文、职称论文、硕士论文、计算机论文等的代写服务,同时还提供各种期刊的论文发表。如果你有需要,请联系我们QQ:5599630;电话:13350726595;E-mail:singlehearted@vip.qq.com
RSS
 
当前位置 :空心雨毕业论文网 >> 法学论文 >> 法学理论 >> 正文

试论完善我国合同法代位权的法律制度(2)

来源:okxy168 作者:

(二).代位权的特征

《合同法》第73条规定的代位权是基于法律规定产生的权利,而且该法律为实体法非程序法。这种权利的设定实际上是对债权的权能增加了一项,使得在债权请求权之外,有了债的保全功能,这种权能因法定而变为债权之固有权能。在债的效力确定之后,债权人当然地享有了代位权。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债权的这种保全功能,只是一种依附于债权的权利。其随着债权的产生而产生,债权的转移而转移,消灭而消灭,其不能也不可能与相应的债权相分离。因而,代位权作为一项法定的权利,有以下特点:

1、 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的消极不行使权利的行为。代位权的行使是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即为了保持债务人的财产。其目的旨在对责任财产采取法律手段予以保护。因为,债务人责任财产的多寡,在交易的当初,直接影响着债权人的意思表示,而责任财产不仅包括债务人现有的控制之下的各种有形财产,而且涉及债务人的无形资产、应收帐款即债权等。若这些财产的流动或变更,危及到债权人交易初期的经济和商业目的,那么势必有必要通过法律的手段,催促债务人化解、降低这种情形带来的风险,否则,基于其不作为的行为,债权人有权代为之,以保全其债权之安全。

2、 代位权的行使,债权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代位向人民法院主张之。代位权是债权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我国《合同法解释》语)提出请求,而非向债务人提出。其有别于债务人向次债务人以及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出请求。这两种诉讼中,前一种为一般的债务诉讼,后一种为代位权诉讼。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的,它在内容上并非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请求权。但代位权是债权人请求第三人即次债务人履行债务,而非请求向自己履行债务。毕竟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无合同关系,次债务人因而并无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但在履行完的效力来说,对债权人来说另有异曲同工的效果,其债权最终得到满足。

3、 代位权的行使需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方为行使。这是法律强行性规定。我国《合同法》第73条严格规定了此项制度。也即法律禁止不通过诉讼方式去行使代位权。这一规定的目的之一就是防止当事人以保全债权之名,采用不正当手段,抢夺债务人的财产,从而危及到社会秩序的安宁。尽管《合同法》规定代位权的行使需向人民法院请求,但该权利并非一诉权。因为代位权因债权而产生,依附于债权,由实体法规定之。

4、 债权人代位权是一项法定的权利,而非义务。债权人可以行使之,也可以不行使。假如其不行使,债权人仍然可以向债务人请求清偿。无论任何时候均不能认为,因债权人没有行使代位权而认为其具有过错。

二、代位权的构成要件

(一) 债务人享有对于第三人的权利

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是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也即客体。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

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诸如基于抚养关系、无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等的请求权,因身体健康、名誉、自由等受侵害而发生的与人格尊严相联系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得由债权人代位行使。

(二)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所谓怠于行使其权利,是指应行使并且能行使而不行使其权利的情形。而所谓能行使,是指不存在行使权利的障碍,债务人在客观上能行使其权利。所谓不行使,是指消极地不作为,是否出于过错,其原因如何,在所不问。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解释》第13条,合同法第73条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根据《合同法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债无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二是债务人不以诉讼方式或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至于债务人行使其权利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这种损害应当指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并不是只有世纪损害结果的发生。

阅读更多内容<<上一页 · 1 · 2 · 3 · 4 · 5 · 下一页>>
3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本站是由一个众多学科的博士群体组建而成,主要创办者为成都各重点高校博士。本论文网内理工科写手均为博士,文科类写手大部分为博士,且领域涵盖广泛,写作势力强大,若有部分专业,没有相关的写手,我们给你寻找合适的写手! 依托强大的人力资源,我们本着诚心交流的宗旨,专门为您排解写作上的难题。从在科研及实践工作中稳扎稳打的经历,我们具备了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论文写作和论文发表,作为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确实有能力给您解决好问题,正所谓,真金不怕火来炼,请相信我们的势力,没有把握的事,我们不会做!
      本站受多家期刊委托,其中包括国家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正刊,CSSCI目录正刊,增刊,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优秀期刊正刊,本站负责论文推荐发表,加急1个月即可发表。本站负责论文发表,不发表承诺退款!!目前主要负责法律,管理,经济,理工,农学,行政,医学,艺术,英语等类论文发表论文代写。详细期刊目录见本站相关内容。
赞助商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