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构想就是使中国电视业基本上以两级电视台的模式运作。
从现实条件看,目前中国广播电视按行政区划进行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分级行政管理模式似不宜打破,而且由于我国媒介行业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的特殊性,也不能照搬西方电视发达国家的电视产业模式。但是,我们不妨借鉴一些诸如美国电视联播网的做法。以省级电视台为例,各省级电视台可以在新闻、主要的娱乐节目、电视剧等方面,在各自的行政区域内按照联播网的方式来运作,即在固定时段将这些节目在省内的各地市级电视台播出。其收益可以通过三种不同的方式来取得:一是对于那些节目制作能力极弱、当地广告市场非常有限的地市级电视台来说,省级台可以带广告将节目免费提供给该台播出;二是针对那些有一定制作力量、又有一定的本地广告市场的地市台,省级台的节目可以向该台收取一定的费用,而该台则获得一定的广告时段以插播当地广告;三是介于前两者之间,省级台节目部分收费,再带一部分贴片广告,地市台也获得一小部分插播地方广告的时段。这样做的好处在于:省级电视台确保了节目的覆盖率,获得了很大的发展空间;地方台获得足够的节目来源来填充时段,并确保原有的广告收入,却节省了外购节目的一大笔经费。
三、强化新闻部门,剥离其他部门
中国的新闻媒介属于意识形态部门,又属于信息产业部门。这双重属性在电视的四大类内容――新闻、综艺、社教、电视剧――中都体现出来。但从中国实际情况看,新闻类节目(包括评论)比其他部门更鲜明地体现其意识形态的特性。从这一点考虑出发,我们建议,把新闻类节目和其他三大类节目分离出来,保留新闻部,同时保留节目的终审权、播出权以及广告部,而把综艺节目、社教节目、电视剧三大类节目从电视台分离出去,变成各种制作公司和独立制片人。电视台除自己制作新闻类节目外,其他节目均从制作公司和独立制片人那里购买。
为了确保节目市场的有效运作,参照西方电视业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除了包括电影公司的电视制作社、独立制作公司等各类电视节目制作机构之外,作为电视台和节目制作公司的中介,电视节目辛迪加将在其中起到重要作用。节目辛迪加可分为三类:一是首轮或原创节目辛迪加,它向制作公司购买最新的节目,再向联播网和各独立电视台发行。传统上在西方这一类辛迪加只发行电视剧、谈话节目和游戏节目,但近年来已经扩展到几乎所有的电视节目种类,如纪录片、特别报道等等。二是专门向联播网以外的电视台发行已经在联播网播出过的电视剧和其他节目。三是专门向电视台发行老电影。辛迪加是电视节目市场上最重要的市场动力之一。
这样做的好处在于:(1)各级电视台可以大大精简原有的编制。尽管购买除新闻外的电视节目需要花费一笔经费,但预计会大大低于原先的人头费和节目制作费。(2)作为电视台中心的新闻节目大大加强了。(3)将使社教、电视剧、综艺节目的质量大大提高一步。电视台以招标方式制作自己策划的节目,或者向节目制作公司购买,都处在十分主动的地位。(4)把社会资金引入电视节目。到目前为止,电视台发展所需的资金除政府拨款外,都依靠自身积累,社会资金无法进入电视业。把社教、综艺节目和电视剧制作从电视台分离出去以后,社会资金就可以投资,并吸引一批制作人才,从而为电视业的繁荣注入活力。
电视台越来越多。不论无线、有线、教育、卫视的电视台,还是中央的、省级的、本地的、外地的电视台都在拉广告。而且,无线、有线都有好几个频道,各个频道播出的时间越来越长,广告需求量也越来越大。为了争取广告,各家电视台不得不削价竞争。可是这种削价竞争又无异于自相残杀。
解决这个问题的基本途径就是分灶吃饭――无线主要靠广告收入,有线主要靠收取试听费(消费导购可以收取广告费)。这就是说,让有线台退出广告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