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里不在康德的体系之内讨论这些问题,不从康德的理论前提演绎“先天”与“必然”的关系,而是要考虑它们本来应该具有什么样的关系。这样做的可能性在于,康德的哲学不是定义“先天综合知识”、“经验”等等概念,而是解释它们何以可能的,当然承认这些概念的既然存在。因此,独立于康德的哲学而考虑它们(康德在没有完成自己的哲学时所做的实际上就是这种性质的事情),既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
克里普克“独立于一切经验”:真理之为真性-命题之真伪性
克里普克在《命名与必然性》中关于“先天”、“必然”的各种叙述非常随意和杂乱,不经意间流露出克里普克在思想上存在混乱,有必要仔细研究它们44。特别是,康德认为先天知识都是与经验有关的,因而像克里普克的说法如“在经验的基础上认识”等等,到底是不是“后天地认识”,看来都是必须深入分析的。
根据“先天真理”的定义:“已知其真是独立于一切经验的”,以及克里普克对“必然真理”的说明,必然真理之为真一定是独立于一切经验的,因为根据定义它不可能不为真,要是其为真依赖于经验,那么只要经验不出现,它就不为真,不可能是必然真理。所以,必然真理一定是先天真理;这样,先天真理如果也是必然真理,“其真是独立于一切经验的真理”等于“不可能不真的真理”,“先天真理”和“必然真理”就完全一样了。二者不同的唯一可能是:先天真理比必然真理的内涵广、外延大,包括一些不是必然真理的先天真理(因为“必然真理”不可能比“先天真理”内涵广、外延大)。而这要求“其真独立于一切经验的真理”可以不是“不可能不真的真理”,因而对于“必然真理”而言的“不可能不真”中的“可能”,比“一切经验”的范围还要大。
根据克里普克在附录中的说明45,有的必然真理不能被先天地认识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由于必然真理一定是先天真理,有的先天真理不能够被先天地认识,应该也是顺理成章的了。然而,由于克里普克承认先天真理是能被先天地认识的真理,这就有矛盾了,不过我们不用现在就急着讨论这个矛盾是不是真的存在。不管怎么样,由于必然真理一定是先天真理(其真独立于一切经验),而且后面指出,克里普克不必要求可以后天地认识一切必然真理,而只要求能够后天地认识某些必然真理,就算是证明了自己的结论,我们可以推出,他认为后天地认识先天真理是可能的。如果否定了这种可能,那么他的结论就一定是错误的。
克里普克称哲学家们常常谈论有关真理的种种范畴(various categories of truth),它们被称为“先天的”、“必然的”、“分析的”等。在提及康德在“先天的”和“分析的”之间作过区分、这个区分人们可能已经作出之后,克里普克评论道,在当代的讨论中,很少有人对陈述之为先天的概念(concepts of statements being a priori)与陈述之为必然的概念(their being necessary)作出区别46。
在所引用的这些话中,克里普克先讲了“先天的”、“必然的”是关于真理(truth)的范畴,这当然是说,这些概念是对真理而言的(真理就是真命题);随后,他又讲到陈述(statements)是先天的或必然的,这里的“陈述”虽然没有被明确地说成是真陈述,但它们在其语境中很明显应是真陈述。根据这些论述,
克里普克的“先天”、“必然”,是对于真陈述而言的。
克里普克把康德以来人们对“先天”的特征的刻划总结为:先天真理就是能够被独立于任何经验而被认识的真理。为了避免把“能被先天地认识”理解成“只能被先天地认识”----这大概是很容易被混为一谈的,克里普克认为我们应该这样讲“先天”:一个特殊的人是否可以先天地知道某事(knows something a priori)或者在先天证据的基础上(on the basis of a priori evidence)相信它为真(believes it true)?显然,克里普克把“先天地知道某事”与“在先天证据的基础上相信某事为真”这两种表述当成等同的。在第一种表述中,克里普克简单地说“先天地知道某事(something)”,而在后一种表述中则说“相信它为真(it true)”。“知道”与“相信”是可以互换使用的,因此“知道某事”与“相信它为真”应该也是可以互换的,都是“知道它为真”之意。“先天”成了副词,讲认识陈述为真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