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制度经济学-交易成本和科斯定理
术语“新制度经济学”(NIE)出自奥立弗。威廉姆森(OliverE.Williamson)。NIE也被叫做数理制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以及新型制度经济学。
老制度学派之后,形成了两个不同的制度学派:一是以卡拉布雷西、缪尔达尔(GunnarMyrdal)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学派,该派继承了老制度学派的传统,以现代资本主义的反对派和批判者的身份,对现存制度进行抨击,因结构松散而遭致弗里德曼(MiltonFriedman)等主流经济学家的攻击和嘲讽,不为正统经济学家所推崇;二是以科斯、诺思、布坎南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他们利用在西方经济学中居主流地位的新古典经济学的一般静态均衡和比较静态均衡方法,进行制度,使新古典经济学获得了对现实问题的新解释,大大拓展了新古典经济学的领域,在学术界造成重大影响。以科斯、诺斯等人为代表的交易成本(transactioncosts)分析,为人们观察政治法律过程和政府行为提供了一种新方法。
本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国家经济政策领域凯恩斯主义影响的下降和新自由经济主义的兴起,反思干预主义影响下所形成的社会经济立法成为一种学术。新制度经济学因此诞生。法律经济学直接源于美国的新制度经济学或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两者是一个硬币的两个反面。新制度经济学称为美国经济学的“芝加哥学派”。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观点是:当代社会的弊端主要是由国家干预过多造成的,要想使社会恢复活力,需要实行新的自由放任政策,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与早期制度经济学反对古典经济理论的法律经济分析倾向不同,新制度经济学及相关的公共选择和产权经济理论是在全面继承和发展古典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从现代经济学的全新视角去分析法律制度,这与早期制度经济学相比,是一个里程碑式的转折。
新制度经济学是研究制度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的经济学科。新制度经济学是产权、国家与经济绩效三者之间的关系的理论,它认为明确界定的产权能保护人们投资和创业的积极性,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国家的作用是保护产权,能有效保护产权的国家就能实现经济繁荣。因而,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逻辑或基本观点是有效保护产权的国家能促进经济绩效。
新制度经济学的产生是对传统经济理论的革命。
首先,在新古典经济学中,财产权是作为既定的事实承认下来的,它对商品的实际交换不起任何作用,市场交换是由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的。而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是一个人在控制某一事物时所拥有的对另外人的特权。它内含于一种资产或物品的实体中。物质商品的交换实质上是这些物品所有者之间的一组权利交换。一种资产或物品的价值量大小,是由它所内含的这些权利量大小所决定的。物品的交换过程,事实是衡量这些权利大小的契约谈判过程。正是物品中的权利价值决定了所交换的物品的价值。总之,市场的供求关系所决定的交换是在产权或产权结构的约束之下起作用的。科斯在批判新古典经济学的局限性时指出,人们通常只看到实物的存在,而没有看到推动这些实物变动的权力。
其次,新古典经济学忽略了正的交易成本对交换的约束或限制作用。在他们看来,交易双方无需相互研究对方,无需花费成本便可获得关于贸易机会的信息。市场是完全竞争的,理性的消费者和生产者(厂商),都在自觉地遵循市场机制的要求,追求自己的经济利益,费者将取得最大的效用满足,厂商将实现最大的利润,从而社会的福利达到最优。总之,信息的获取是无成本的。然而,现实的世界并非是拥有完备信息的世界,当事人为完成一笔交易必然不断地出入市场,了解产品的质量和相对价值,需要就交易的细节进行谈判、协商、检验、签约,甚至要承担违约损失等,市场的交易是要付出代价的。这种使用市场价格机制的成本或代价即交易成本。信息充分与否是衡量交易成本大小的一个重要尺度。信息越充分,交易成本越小;反之,信息越不充分,交易成本越大。正的交易成本的存在构成了市场交换的重要约束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