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以前的哲学,作为对神学的扬弃,都是把自己的体系,建立在它们对人的本质的理解之上的。马克思指出,它们从种种不同的理解之中引伸出种种不同宗教、政治的、伦理的、法律的、美学的观念,然后又拜倒在这些观念之下,成为这些观念的奴隶,这种情况应当彻底改变。自从马克思批判了那一切,把“人”放在世界历史的中心,指出主体地位的确立,是人的自由即人的本质的证明;指出现实的人类世界,包括各种社会关系、意识形态和“属人的”自然界,都是人的创造物和人的表现,在历史中形成和历史地发展着的,人应当而且能够从这一切之中解放出来的时候起,以往那些对于人的本质的理解都过时了,都不值得我们再去一一深入探讨了。
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的同时,吸取了他的思想中的合理的内核,为人的本质是自由这一正确的例题找到了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现实基础。马克思指出,人之所以失掉自由,不是因为他没有自由意识,而是“迫于历史过程的力量”。因为人是族类的存在物,是“人的世界,是国家、社会”,个人的族类本质只能体现在他和族类的统一之中,亦即只能体现在他和外间世界的统一之中。一个脱离历史进程和社会关系的人不可能是自由的,一个和外间世界相矛盾相对立的人不可能是自由的。但是由于历史和社会发展的经济必然性,个人和世界、和社会的矛盾和对立是不可能避免的。正是这种矛盾和对立反过来夺去了人的自由。等到人通过实践认识了这种必然性,并且能驾驭它而达到自己的目的时,他就不仅超越了世界而且超越了他的自我,而从束缚他的客观必然性中解放出来,进入新的历史行程了。这个过程正是人的现实的生成过程。人为了征服自然而创造了社会关系即人的世界,社会作为人的创造物而和人相对立,表示着人的族类的自我分裂。如果把历史社会关系从人抽象出来加以考察(如黑格尔),或者把人从历史社会关系中抽象出来加以考察(如费尔巴哈),就不能抓住问题的根本。“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
社会关系是人与人的分工合作关系(其异低级形式就是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在社会中的人是不能离开这个关系而生存的。由于生产力,社会状况和意识三个因素之间可能而且一定会发生矛盾(这种经济必然性是社会中的自然,正如食物链结构是自然中的社会),单独的个人随着他们的活动扩大为世界历史性的活动,也可能而且一定会愈来愈受到异己力量的支配,受到日益扩大的、归根到底表现为世界市场的支配。这在一定的历史的阶段上是不可避免的,“只要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还有分裂,也就是说,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发的,那末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已的、与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驱使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
于是阶级社会的历史作为异化的历史就夺去了人的现实的本质,使它变形为宗教、国家、资本等等,而与个人的现实的存在相对立,成为一种否定和压迫人类的东西,把人变成一种和自己的本质相矛盾的存在物,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非人化的存在物”。这种人的本质的被异化,直接表现为人的自由的丧失。人丧失自由等于丧失他的自我,因为在不自由的状态下,他不是属于自己的而是属于他人的,他是他人手中的工具,为他人做自己所不愿做的工作,由于这个工作只是加强了人人控制自己的力量,所以他等于用自己的力量来反对自己,于是他自己的和自己分裂了。个人的这种自我分裂,是人与人互相为敌,即人的族类自我分裂的必然结果。
人为什么不得不这样做呢?为了生活,即为了维持肉体的存在。仅仅为了生存而劳动和动物没有两样,人的这样的存在是动物的存在,是和人的本质相矛盾的存在。这种存在使人脱离了自己的普遍本质,变成直接接受本身规定性摆布的动物。人首先必须超越于这种无情的物质规定性,然后才能在个体和整体的统一之中获得自由即自己的本质。所以马克思又说,“自由的领域,是在必要的外在目的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开始的”,是在“狭隘的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