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绝不是说,人的社会本质同他的自然本质是对立的。绝不是说人类的文明、文化同他们的生理需要是对立的。绝不是说人的社会本质是天使而人的自然本质却是恶魔,或者人类的文明、文化是勒马的缰绳而人的生理需要却是马:当一方胜利的时候另一方就失败了。我们常说灵与肉的斗争,我们常说理智与感情的矛盾,好象二者是根源于不同的东西,好象我们对真、善、美的需要,性质上不同于我们对食物和异性的需要。好象我们在看我们的孩子吃美味食物时得到的快乐,性质上不同于我们自己吃这些东西时得到的快乐。如果真是这样,如果我们的灵魂和肉体真是这样互相离异而又互相对立,我们就只能把我们的本质,看作是一种外在与我们自身、并时刻窥伺着准备控制我们的东西了。神性加兽性等于人性的公式是一种比较普遍的误解,是一种异化了的观念,完全没有事实根据。恰恰相反,人的需要是人自己创造出来的、人自身的本质力量,正因为有这种力量,人才是一种不同于其他任何动物的特殊的动物。人才比其他动物更强大。在这个意义上人的需要意味着更高的生物效能,它只能是历史和进化的统一、社会和自然的统一、精神和肉体的统一,而绝不会是二者的分离。任何二者的分离都是人的本质的自我异化和自我否定。正因为如此,满足这些需要,才意味着实现人的本质,实现自由。如果我们不理解二者之间的这种深刻的同一性,不理解无论精神的需要还是肉体的需要都是推动人类进步的同一种内在动力,我们就很难理解人。
七
上述二者的统一不仅是人的内心世界的统一,也是人和外间世界的统一。所以它在外间世界必然有其对应物——对象。所以对象化的需要,作为审美需要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一种基本的人的需要。
因为主体性的人的本质是自由,所以“我的对象只能是我的本质力量之一的确证,从而,它只能象我的本质力量作为一种主体能力而自为地存在着那样对我说来存在着……只是由于属人的本质的客观地展开的丰富性、主体的、属人的感性的丰富性,即感受音乐的耳朵、感受形式美的眼睛,简言之,那些能感受人的快乐和确证自己是属人的本质力量的感觉,才或者发展起来,或者产生出来。因为不仅是五官感觉,才或者发展起来,或者产生出来。因为不仅是五官感觉,而且所谓的精神感觉、实践感觉(意志、爱等等)——总之,人的感觉、感觉的人类性——都只是由于相应的对象的存在,由于存在着人化了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史的产物。”
这就是说,“随着对象性的现实在社会中对人说来到处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成为属人的现实,因而成为人自己的本质力量的现实,一切对象也对他说来成为他自身的对象化,成为确证和实现他的个性的对象,成为他的对象,而这就等于说,对象成了他本身。”
这种情况表明,对象对于我已不是我自身的界限,“人的世界”对于人已不是外在于他的异物,这是他的自由的确证,他因此而感觉到对象的美,并因为这感觉面体验到幸福,或者说快乐。所以审美的快乐是一种体验自由的快乐,审美的经验是一种体验自由的经验。而美,作为对象化了的人的本质,也就是自由的象征。
在审美活动的一刹那,人由于与对象世界的暂统一,而得以从一己的忧虑之中逃遁出来,而感觉到自身的解放。“解放”的需要是人类特有的需要,审美的快乐就是这种人的需要的象征性满足。所以任何事物,从万古长存的雪山到瞬息即逝的鸟语花香,只要一旦成为审美对象,也就同时成了接通个体与整体,有限与无限的中介,而成为人们从一已的忧虑之中遁逸出来的桥梁。而这,也就是所谓“微尘中见大千”。因为突破了“微尘”与“大千”的界限,人在其中才得以实现人他的自由,并且直观他的自由的自我。如果说离群索居的孤独的个人是不自由的,那么,当这样的个人在审美的时候,就意味着他的“自我”这个黑暗的斗室里透讲了一丝倏忽即逝的微光。美之所以能够对于不幸和痛苦的人们是一种无言的慰藉,原因就在这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