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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在人合社会的适应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
原作者:人气:2 来源: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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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形成过程是人在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步形成个体特有的思想、道德品质的自我适应与发展的客观过程, 具有多因性、自发性、可塑性、客观性等特点,是一个在实践基础上的品德内化与品德外化的矛盾运动过程。 德育过程则是德育工作者依据一定社会或阶级的根本利益要求,按照品德形成的客观规律,有目的、有计划、 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施加系统的德育影响,以培养和形成特定社会或阶级所需的思想道德品质,实现个人社会 化的社会实践过程。这一过程具有多样性、反复性、自觉性、能动性的特点。因此,优化德育过程必须以科学 的世界观、方法论为指导,并依据特定社会的既定法规,在实践中研究品德形成的客观过程及其内在规律,遵 循品德形成的客观规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分阶段、多层次地对受教育者施加系统的德育影响,培养 和形成个体合社会的思想品德,实现个体合社会的适应与发展,推进社会文明。 2.优化德育过程必须在实践中把握德育过程的渐进性、阶段性。 品德形成过程的阶段性、渐进性决定了德育过程的阶段性和渐进性。一般地,德育过程大致可分三个阶段 :(1)教育者将一定社会或阶级的某些思想品德规范作用于受教育者,受教育者有选择地受纳并内化为个体道德 品质意识;(2)积淀在受教育者个体中的道德品质意识形成动机,支配、调节并外化为道德品质行为,反作用于 社会;(3)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依据行为效应和个体品德发展程度,调节教育行为和受教育者品德行为,进入新的 德育发展阶段。在实践中,这三个阶段是一个不断反复渐进的运作过程,无法精确地区分排列,更不能机械地 套用。但品德形成的客观机制制约着德育过程的运作,因此,德育工作者必须具有科学的德育阶段意识,才能 实施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系统的思想品德教育。 3.优化德育过程必须克服智育化倾向。 在现代社会中,系统的德育主要是通过学校教育来实现的,而学校教育又以教学为主要载体。因此,德育 实践中,人们容易把德育过程与智育过程等同起来,甚至以智育代替德育,形成思想道德品质智育化倾向,在 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德育过程的优化。应该看到,如前所述,尽管智育过程蕴含着德育因素,德育过程也蕴含着 智育因素,都必须依据“知、情、意、行”的心理发展循序渐进、因材施教,二者可以互补,交互作用于人的 合社会适应与发展。但二者必竟是有区别的:其一,贯穿于德育过程的主线是社会实践,德育过程中的“行” ,是社会性的实践,是一种正式的社会交往、沟通和联结,这种“行”一旦发生就与社会利害关系紧密地联系 在一起,而智育过程中的“行”一般说来,仅仅只是一种“练习”或“习得过程”,一般不形成社会利害冲突 。因此,德育与智育对“行”的要求也不同,德育必须严格注意“行”的社会效应,比如,绝不能让受教育者 去实践犯罪、体验犯罪过程。这是德育过程与智育过程的本质区别;其二,德育过程中的“情”、“意”,本 质上都是社会利害关系在教育心理上的反观,是思想道德品质内化的粘合剂,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在思想道德 品质上沟通、接纳的必要条件。而智育中的“情”、“意”一般不具备社会功利特征,至多只是施教者激发学 生学习兴趣的辅助手段,并非必不可少。因此,要使德育过程优化,教育者必须体察受教育者的情感,了解其 态度,并动之以健康的真情,摆明正确的是非观,才能提高德育效果;其三,德育因素具有时空的广泛性和内 容的社会性,因而德育过程还具有同时性、反复性,其循序渐进只是一个大致的过程,无法精确地排序,同时 ,社会因素对德育影响甚大,学生的“熟习”会因个体需要,在自觉或不自觉的利害冲突中“淡忘”,因而, 德育过程中的“知”同时具有三个含义:必须是特定社会或阶级所需的思想道德观念;特定社会或阶级所需的 思想道德观念必须不断反复地作用于个体;可以特定社会或阶级所需的思想道德观念体系中易于为受教育者接 纳的某一方面作为突破口,实现思想道德品质迁移。智育虽然也有“举一反三”的情况出现,但其学习过程的 阶段性是很明显的,知识结构和教育过程都是可以而且必须精确地排序,前后阶段的知识不可能同时出现,同 时,其对“知”的“淡忘”在一般情况下与社会利害关系无关。因此,要优化德育过程,德育工作者必须根据 社会的、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特点和德育过程双边活动实情,灵活地选择入口,并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德 育因素进行必要、合理的反复教育,避免“一刀切”,避免机械套用和无目的的跳跃。 本文章更多内容:1 - 2 - 下一页>> |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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