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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批评政府是西方传媒的传统,但其传播体制中并不存在“舆论监督”这种形式,正因如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套用西方新闻理论,视传播媒介为第四种权利。舆论监督的英文对应词可以是SUPERVISION BY PUBLIC OPINION或PUBLIC SCRUTINY [3],与之具有对应关系的报道形式是调查性报道,它主要是揭露违法犯罪活动 [4]。在美国,二十世纪初开始兴起了调查性报道热潮。一批记者和作家由于不满政治道德的堕落而充当起MUCHRAKERS,即“黑幕揭发者”,“他们利用传媒,无情而犀利地批判了美国政界商界以及社会生活各个层面的腐败现象:政府和黑道的勾结、金融业的欺诈、药品和食物的掺假、街道上的卖淫。”[5] 。尽管这些报道触怒了包括很多知名人士在内的社会力量,譬如前总统罗斯福就深受其害,他怒斥这些人为“扒粪者”,指责他们忽视世间美好事物而专注于丑陋卑鄙的一面,但由于“扒粪运动”揭发了大量政治以及公众事务的黑幕而为传媒赢得了声誉和支持。之后发生在1972年的水门事件,不仅使《华盛顿邮报》两个名不见经传的记者声名大噪,而且最终迫使总统尼克松辞职。“第四种权利”在改变政局、影响政党政治上显示出神话般的力量。'P>
在我国,舆论监督主要是公民言论自由权和知情权的体现。[6] 公民的言论自由和知情权是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民主社会政治透明化的重要保障,而报纸、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为政治公开化透明化提供有效的工具。西方虽然不存在舆论监督的说法,但媒介批评政府从某种程度上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和言论自由权。在美国,各州都制定了关于公众知情权的法律,保证公众有权查阅政府记录、使用享受法律豁免的某种资料,使公众有权利了解真实情况以便真正实现人民对政治机构的控制。大众传播媒介在沟通公众与政府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它提供全面、正确的信息成为建立“充分知情的民主”的必要条件,从而变成了民众的英雄。在美国,媒介神话被到处传扬,新闻学院、报社、电视台、新闻团体都将此奉为真理,以至于不熟知美国历史的人都认为记者由人民选举出来担负某一项特殊公共功能。在《自由之必要:新闻自主的哲学》一书中,美国密苏里大学新闻学教授梅里尔描述了媒介在美国社会和历史中的神圣地位:许多美国人相信新闻界是政府非正式、但非常真实的一部分,也有人认为新闻界能够对政府进行制衡,是政府滥用权力的监督者和对手。
类似的情形也发生在我们国家。我国宪法、刑法和民事诉讼法都有保障言论自语权利的条款,充分体现对于人民群众知情权的尊重与保障是我们媒介发展的核心内容之一,舆论监督成为实现公众言论自由权的可靠途径。我们的传媒具有舆论监督的传统,并在促进政府提高工作效率、揭露社会弊端、纯洁党的干部队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舆论监督力度的加大以及执政党对媒介监督的支持大大提升了媒介的美誉度。一系列舆论监督的成功案例,譬如嘉禾高考舞弊丑闻、河北霸州民警杜书贵一案、广西南丹矿难、孙志刚事件、黄静事件等使媒介的正面形象更加鲜明。对于权力黑幕的揭露使媒介带上了制约权力的光环,公众也由此产生了对媒介力量的推崇。一项调查显示:“64.1%的被访者表示,‘当看到社会上的不平事’会想到找记者、媒体;有24.3%的被访者“在生活中遇到依靠自己无法解决的困难’时会想到找记者、媒体;15.8%的被访者“当遇到有意思的事”时会想到找记者、媒体。统计表明,公众心目中的记者是社会正义、公平的化身,当遇到社会上的一些不平等事时,绝大多数的人会想到找记者、媒体。” [7]以舆论监督起家的《焦点访谈》,由于敢于揭露社会阴暗面,敢于讲真话,反映人民的心声,也一度被国人称为“焦青天”[8] 。
从这个角度上讲,媒介及舆论监督神秘力量的原因就在于:能够将权力尤其是神秘的政治去神秘化,揭露权力的真相并且从某种程度上监督和制约权力。在封建国王统治的时代,统治者是尊贵神秘的,国王的权力和思想对一个国家起着决定性作用,而“民主的新闻报道一个最好的功能就是使政治过程透明化。同时传授政治规范,如对弹劾总统,或总统遇刺后的继位问题作出规定和安排的制度。” [9] 它能够“提高政治行为和政治活动的透明度,提供公众参与政治决策的重要条件。它通过对腐败现象的揭露和监督抨击了权力腐败和权力膨胀现象,从道德上和公众舆论上对权力拥有者造成了巨大压力,同时提供了培养政治民主作风的重要途径。” [10]大众传播媒介的诞生摧毁了国王的话语独裁和贵族的话语霸权,当政治神话消失的时候,媒介神话就诞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