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选择不偿还策略的成本(Cno)一般包括以下三个部分:一是失去抵押品价值;二是失去再融资机会的可能性;三是受债权人的惩罚。用数学公式表示为:Cno=aA+PL +F。
其中:A—抵押品的折旧价值;
a—抵押品拍卖时的折旧系数;
P—无法再次融资贷款的可能性;
L —企业预期的未来信贷融资额;
F—银行对企业采取惩罚行为时发生的成本支出,这部分支出通常包括进行法律诉讼时的支出以及败诉后被迫偿付的数额。
在不偿还成本中,A是商业银行进行贷款前可以选择或谈判的内容。如果这部分资产的价值大于银行信贷本身(1+r)R,而且进行拍卖使得折旧系数较大,则银行面临不偿还的风险较小。在其他因素一定的情况下,PL 项的数值越大则企业的不偿还成本越高。PL 项中的因素P和L 对银行和企业而言,如果金融机构存在信息共享,则P值将会很高,这样,对于一个较高的L 值,企业的不偿还成本将较高。但是,如果银行间不存在信息共享,如果面临贷款损失的银行试图将损失转嫁给其他的银行,则P值将会很低。在这种情况下,P对整个银行业是一个外生变量,对单个银行则可能是内生变量。L 对企业来讲似乎是一个外生变量,但实际上L 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变量,在正常情况下,获得再次的信贷额仍然需要新的抵押品,因此,这一变量对企业而言并非外生变量。不偿还成本中的第三项因素F对企业和银行均是内生变量,它取决于法律体系的效率和司法制度等方面的因素。
在分析企业不偿还成本后,得出的基本结论是,银行在面临企业选择不偿还策略时可以采取的策略有两种:第一种是进行信贷配给,即按照Cno既定的数额控制信贷总量,即控制方程(3)中的数额;第二种是银行试图影响Cno的成本。所以,由于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银行面临的道德风险较大,从而导致信贷配给的产生。
一、引言
早在1992年,深圳宝安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就已发行了中国第一个可转换债券。可是、直至2001年,中国证券市场上的可转换债券仍然是屈指可数。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我国投资者对它还不太了解,投资热情不高。而主要的原因还在于证监会对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规定非常严格,有资格发行的企业非常少。按现行的可转换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可以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只有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重点国有企业,也可以说,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只是处于成熟期的企业。但是从可转换债券的本质特征来分析,可转换债券主要适合于成长期的企业。
近几年来,中国的高科技企业尤其是民营高科技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崛起,而新兴高科技企业的融资渠道并没有相应地发展。这使得许多高科技企业不得不放慢脚步,有的甚至处于停滞或倒退状态。正是考虑到这种情况,国家有关领导观部门已将在国内开通二板市场提上了议事日程。笔者认为这是可转换债券在中国迅速发展的一个契机。在高科技企业迅速发展、二板市场推出在即的情况下,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应该逐步转向以高科技企业,尤其是处于成长期的民营高科技企业为主要的发行主体。
二、为什么在当前环境不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可以以农科技企业为中心
这可以从分析可转换债券的本质特征入手。所谓可转换债券就是发行后一定时间可转换成同一发行者发行的普通股票的公司债券。从定义可以看出,转债非常适合于处于成长阶段的企业藉以进行融资。这主要源于其特殊的性质:可转换性。对于我国绝大部分处于成长阶段的高科技企业来说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们必须不断进行研究开发,并将新的研究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这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但是,它们的资金需求却很难从现有的融资渠道中得到满足。
企业目前最为常见的筹集资金方式是发行债券。银行贷款、增发新股及配股,前两种都属于纯债务性融资,后面两种属于纯权益性融资。从统债务性融资来说,发行债券或银行贷款都对企业规模、业绩及其他财务指标有相当高的要求。这些要求对于成长期的民营高科技企业来说是很难达到的。即使得到一部分银行贷款,也不能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从纯权益性融资来说,在企业发展的萌芽期和成长期,因为发展前景尚不明朗,股权投资风险比较大,一般投资者也不敢轻易介入,所以高科技企业在发展前期很难进行大规模股权筹资。即使是在二板市场融资,一段时期内只能安排一定数量的企业上市,其融资能力也有限,难以满足高科技企业发展的需求。总之,目前常见的筹资方式与我国绝大部分新兴高科技企业的资金需求存在着一定的矛盾。而可转换债券的可转换性能较好地协调这种矛盾。一方面,它最终可以转换成权益性投资,所以融资规模不会受到企业现有规模的很大影响,因为投资者主要考虑的是企业的成长性,而高科技企业的成长性是比较突出的。另一方面,它具有债券的低风险性。它仅是给了参与债务性融资的投资者一种可转换的选择权,不是一定要求转换。如果到了转换班,投资者认为不值得投资该公司,他可以放弃转换权,到期收回本金和利息。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早期介入的风险。对于已上市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筹资也比配股或增发新股更有利。所以允许二板市场的上市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能更好地缓解资金需求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