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也必须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解决收入分配问题,既要克服平均主义,又要解决收入悬殊问题。其重要举措之一是要发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引导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搞好我国分配制度改革。一方面要支持党和国家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采取各种措施保护合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另一方面,要引导职工以当家作主的精神,投入到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中去,努力提质降耗,实现增产增收,在发展生产、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增加收入,改善生活。
4、农民工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不容置疑。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工人阶级队伍不断扩大,主要表现为农民工的出现。农民工有的分布在乡镇企业,有的进城打工,分散在国有、集体、私营、外资等不同所有制经济单位。据统计,2001年我国的农民工已超过1亿人,占工人总数的241%。有关部门预测,在10年时间内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出的总规模将达15亿到2亿人。农民工的出现,首先从职业上实现了农民到工人的转化。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劳动、人事及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将使农民工在身份上逐步实现从村民到市民的转化,农民工最终将会转化为工人,纳入工人阶级大家庭之中。工人阶级的成长壮大和变化,都与部分农民成为工人阶级一部分相关联。农民本身就是国家的主人,农民工自然应成为工人阶级主人翁。
农民工是由农民职业向工人职业转换的一个特殊阶层。他们在职业转换过程中遭遇到一些不公正的待遇,这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在劳动、人事、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同时,农民工就业指导、农民工技术培训、农民工加入工会、农民工参与民主管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也在进行有益的探索,这些都在为农民工明确主人翁地位、发挥主人翁作用铺路打基础。
(二)
1、要引导困难群体的广大工人群众全面地发展地看问题。
困难企业职工、下岗职工、低收入职工、农民工等都属于工人阶级中的困难群体。困难群体中的许多工人群众在看待主人翁地位和作用时,明显流露出失落感和自卑感,从而产生片面性和局限性。因此,我们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重要举措之一是要端正他们看问题的方法,要引导广大工人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工人群众从整体上主流上看问题,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江泽民同志指出:“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我国工人阶级队伍不断壮大,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日益提高,工人阶级的先进性也在发展,党的阶级基础不断增强。”一些工人群众的岗位发生了变化,“这并没有改变我国工人阶级的地位,而且从长远看有利于提高工人阶级的整体素质,发挥工人阶级的整体优势。中国工人阶级始终是推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基本力量。我们党必须始终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始终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我们深刻理解江泽民同志这段科学论述,思想就会豁然开朗。
2、困难群体的广大工人群众要转变观念,自强不息。
在工人阶级内部,在整体利益上是一致的,而在具体利益上则客观存在着某些差异,但差异是可以缩小的。在社会生活中,困难也是客观存在的、相辅相成的、可以转化的。困难群体的广大工人群众在端正思想认识的同时,要面对现实,看到变化,调整心态,转变观念,振奋精神,自立自强,争取缩小差异。这就是困难群体的广大工人群众坚持主人翁地位、发挥主人翁作用的正确姿态。当前,困难群体的广大工人群众要做到自强,必须消除“在大众面前说不起话”的失落感,打消“没条件、没本事、(下转第36页)(上接第9页)没技术”的自卑感,转变“一次就业定终身”的观念,转变平均主义“大锅饭、铁饭碗”的观念,克服等待、彷徨、不思进取的惰性思想,克服“民主管理是领导的事,与打工仔无关”的雇佣思想,树立起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思想,以主人翁姿态自觉参与社会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