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在理论与实践的相互促进下,中国的新闻媒体有了许多根本性的转变,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在传播方式上实现了从“以传播者为中心”到“以受众为中心”的转变。新闻媒体在满足多层次受众的多层次需要方面发挥了更加积极的作用。但我们也要看到,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一部分新闻媒体受经济利益驱动,把注意力转向“强势人群”,对受众中的“弱势群体”却越来越缺乏关注和热情。
'P>
第一,缺乏增强弱势群体自信心的节目。全国已注册的各类电视台有上千家,开办对农(农村、农业、农民、农工)栏目的只有1%;省级电视台中,只有大约十五、六家开办了农村专栏,与368家注册的各种电视媒介相比,开办率只占有4%。电视节目中,以白领、大款、“成功人士”以至“新新人类”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栏目越来越多,《相约星期六》《玫瑰之约》之类的“红娘节目”也只针对都市白领,(这里不谈《相约星期六》节目有多庸俗)而为普普通通的平民百姓特别是为困难企业职工,下岗工人服务的节目和栏目却越来越少;在传播内容上,反映“强势人群”的价值观念、思想感情、生活方式的东西越来越多,而站在“弱势群体”的立场反映他们的愿望、要求、呼声的东西却越来越少;在舆论导向上,鼓励超前消费,追求物质享受,互相攀比斗富,而提倡艰苦奋斗、勤劳致富、开拓进取的宣传却越来越少。更有甚者,有的媒体把西方一些消极、落后、腐朽的文化垃圾当作“前卫”“先锋”的时尚和潮流而盲目加以引进。在美国只是二流的通俗化音乐剧《猫》不仅在上海媒体上得到最高礼遇,也堂而皇之地登上中国最好的剧院——上海大剧院,票价高至千元,上海的各大媒体争相追捧。时值美伊战争,难道我们不害怕国际社会怀疑为美国打伊呐喊“捐款”吗?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这些媒体之所以钟情于“强势人群”,最主要的是看中了他们的钱包。一位电视台老总对此曾直言不讳:“强势人群是社会财富的主要拥有者,不断优化和吸纳‘四有’(有点权、有点钱,有点品位,有点闲)阶层,就等于拥有了取之不竭的‘注意力资源’。”'P>
第二,“游戏”大众。电视总是跟着流行走。“亲密接触”一语是近几年十分时髦的用语,电视甚至在报道交通事故时,也仍不肯放弃这种时髦。电视新闻主持人口中动不动就出现某时某地两辆或多辆汽车“亲密接触”的说法,甚至汽车撞上了骑自行车者,也被称作“亲密接触”。这虽然是一种戏称,但在报道此类人命关天的惨剧时,如此声口,无论如何也是缺乏人道主义感情的。尤其当电视画面上是血肉模糊、缺腿断手的尸体,下面的字幕却是“亲密接触”时,二者就形成强烈的反差。伊拉克战争中,中央电视台直播主持人劲头十足,激动异常,口口声声“新闻大餐”,“小”“小S”,亲热无比。
第三,利用“弱势”发财。有的商家通过媒体打着赞助“弱势群体”的幌子招摇撞骗、沽名钓誉,有的新闻媒体假赞助“弱势群体”之名提高知名度,扩大广告效益。广州市一对被遗弃连体女婴,实施分体手术后,其中一女婴奇迹般生存下来,在医院、福利院的关心呵护下健康、快乐地成长。但一些商家却利用女孩悲惨的身世和身体的缺陷大做文章,以前后赞助不足一万元的药品器械,通过新闻媒体大肆渲染。至于那些体现男性价值,以男权为背景的女性隆胸等广告则遍布媒体。
第四,虚假广告充斥电视荧屏。虽然每年有“3·15”电视晚会为大多数消费者维权,但是大多数情况下,欺骗能够成功或者消费者权益受到实际损害,都是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信息的传播为前提。毫无疑问,大众媒体正是传播这些信息的主要渠道。那么,在3·15期间起劲叫嚷“维权”的各路媒体,有多少真正反思过在成为帮凶问题上自身的责任呢?在许多媒体眼中,观众并不是什么上帝,广告客户才是真正的“衣食父母”。也正是因为“(企业客户)是不能1得罪的”,才从根本上决定了每年被揪出来的总是“小鱼小虾”,大规模的欺骗仍在继续。很可惜,我们看到各种媒体努力追求话语优势的最重要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多利润。也就是说,推销给我们的各种东西,不管有多少客观,只有一种主观:卖广告。媒体行为的最高原则非常简单:收视率、收听率或销量=利润。当媒体与商人结成了利益共同体的时候,究竟有谁真正关心所谓的消费者权益呢?[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