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工具准则的特点
从银行的角度分析,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
1.改变对资产和负债的分类标准。相比旧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按期限划分资产、负债类别的做法,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将资产和负债按其金融属性分为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非金融负债;对金融资产按持有的意图和能力不同进一步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大类;对金融负债也按持有的意图不同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两大类。
2.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旧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主要是以历史成本计量,反映的是资产和负债过去的价值。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和计量、后续计量、期末估价、减值测试等都是以公允价值为标准的。企业如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选择使用套期会计方法,但需要符合严格的条件。对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等区分运用套期会计方法处理,即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抵消结果记入当期损益。可以认为,套期会计也是将公允价值作为计量标准的。
3.将金融衍生工具纳入表内核算。因为金融衍生工具具有未来性质的特点,其初始投资为零或者很少,几乎无历史成本;又因金融衍生工具的价格波动很大,历史成本难以追踪其市场价值变动情况。因此,按照传统会计所遵循的“历史性”原则,难以在表内确认。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商业银行应将金融衍生工具隐含的各种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确认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已经证券化的信贷资产及其他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纳入表内核算。可以认为,企业将金融衍生工具纳入表内核算并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是金融工具准则的核心内容。
4.改变了对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目前,商业银行主要是在银监会要求的信贷和非信贷五级分类拨备比率基础之上,部分考虑资产未来可收回金额(未贴现)作为计提资产减值的依据。金融工具准则规定,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外,其他金融资产均应在期末采用个案基准和组合基准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损失,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随意转回。
5.强调金融工具会计信息的披露。旧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在会计报告附注中披露金融工具的风险头寸,而且相关规定很少。 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金融工具披露更加全面、详细。新准则规定的金融工具披露不仅是对表内列报的补充,而且还包括了一些具有独立价值的战略性和政策性的重要信息,主要包括与银行业务息息相关的风险数据披露(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重要会计政策、套期关系和风险管理策略、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与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有关的公允价值,不同类别金融资产重分类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