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下半年起,日本银行业掀起重组之风,2000年出现第一波高潮。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重组成三家超大银行,即瑞穗金融集团、三井住友银行、UFJ金融集团。再加上2000年底成立的三菱东京金融集团,便形成了日本金融业的四大银行集团。
2002年日本银行业再次掀起重组高潮。一是那些没有进入四大金融集团的银行开始寻找合并伙伴;二是几大金融集团的内部重组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三是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资本融合开始加速。
经过这一系列重组形成的五大银行集团,即瑞穗集团、三井住友银行集团、三菱东京银行集团、UFJ金融集团、大和银行集团已基本上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经营重点与战略。同时也扭转了日本银行业自上世纪90年代起在国际银行业中的地位持续下降的局面,重新确立了日本银行在世界金融业的地位。从英国《银行家》2002年公布的国际银行业排名来看,日本有四家银行集团都进入前十位。
一、日本银行业重组的特征
纵观日本银行业的重组浪潮,不仅规模空前,数量巨大,而且具有以往重组所不具备的新特征。
其一,金融控股公司是此次重组的主要方式。自1997年起,日本相继修改了《禁止垄断法》、《银行法》、《商法》的有关条款,为日本银行业的大重组奠定了制度基础。由于金融控股公司主要采用股权置换和股权转移方式,既不需要实物抵押,也不需要持有大量的现金,有效地克服了借壳上市、公开收购等方式的不足。并且在金融控股公司成立后,仍可保持各自公司的经营方式、文化,易于协调操作,降低磨擦成本,还可通过内部管理机构的合理设置有效控制风险。所以,五大银行集团都是采用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方式进行重组,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业务、人事、资本的整合与重组,进而增强其竞争力。
其二,市场化原则和国际惯例是此次重组的基本原则。长期以来,日本银行通过主银行制度与关系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关系型”融资体制,从而使市场交易转变为一种组织化交易。这种组织化交易排斥市场交易的不确定性,从而使金融交易成为一种稳定的内部化的交易。因此,打破传统企业集团的限制,按市场规律进行金融交易,变关系型融资为风险信用型融资来构造银企关系是经济全球化、金融自由化时代的必然选择。所以,银行在此次重组中对象不再囿于集团、系列的限制,而是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国际惯例来重组。譬如,住友银行与樱花银行的合并,第一劝业银行与富士银行的合并都突破了集团的界限。
其三,混合经营是此次重组的重要趋向。战后,日本承袭了美国《格拉斯-斯迪格尔法》理念,《证券交易法》第65条规定银行与证券分离,同时,禁止银行进入保险业。因而银行业的重组只能是一种业内调整与组合。但是,1998年日本迫于金融国际化和自由化的压力废除了该限制。在此背景下,日本银行业此次重组打破了行业限制,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资本开始相互融合,相互参股,并呈愈演愈烈之势。
二、日本银行业重组之后面临的现实问题
至今为止,日本银行业重组并未发挥其预期的经济绩效,仍面临诸多问题。
其一,如何实现实体经济与银行业之间的良性互动。日本在泡沫经济破灭后经济一直处于低迷状态,从1997以来,名义GDP下降了5%,出现“三零现象”,即零增长、零利率、零收益。于是形成一种恶性循环:经济不振使企业特别是流通和建筑企业经营困难,无法归还银行贷款,使银行不良债权增多;银行因此“惜贷”,造成信贷紧缩,进而制约经济复苏。尽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总裁科勒认为:如果日本不重组其疲弱的银行业并且实施有效政策以制止物价下滑的话,经济就不会出现实质性增长。但是,在实体经济未得到明显好转之前,以盈利为目的的银行难道在重组之后就会盲目地扩张其信贷吗?这就陷入“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悖论。日本去年出台的“反通货紧缩综合对策”到目前也还没找到一个可操作的起点。因此,如何找到实体经济与银行业之间良性互动的起点仍是日本政府在银行业重组之后面临的第一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