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私密化的原因很多。简单地讲不外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政治因素。政治因素之所以是导致私密化的最值得优先提及的因素,乃是因为政治本来最具有的公共性特征丧失之后,它将人们强势地限定在私人的生活范围之内。按照哈贝马斯的分析,公共领域所指的主要是政治公共领域,像文学公共领域对于人们的影响是具有某种想象性的。只有政治公共领域将人们的关注点定位在"共同政治使命"上面。[12] 假如根本就不存在这样的政治公共领域,政治领域完全是私人化的领域,人们面对一个既跟自己日常生活没有关系、又几乎无力参与或干预的政治状态,他们的关注点自然就会转移到私人自己的诸种琐碎事务上面。二是经济因素。在一个缺乏私人财产制度需求的社会里,人们对于致力于保护私人财产的公共制度的需求就处于一种潜蛰的状态。犹如早先的约翰·洛克和后来的汉娜·阿伦特所共同强调的,私有制是公共关注的现实支持条件。[13] 一个在宪制安排上以财产公(国)有为绝对主导的社会里,人们没有一种以公共制度保护自己私产的需要或可能,他们自然就不会去关注什么公共经济制度问题。他们在政治高压之外斤斤计较私人的所得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三是文化因素。一个缺乏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分化传统的社会,一个将公共融会贯通在私人之中的社会,自然对于某种观念、某种东西是公共还是私人的问题的判断,只会来自个我一己的私化理念。哈贝马斯考察了希腊的公共领域理念与现代西方的公共领域理念,发现了西方古典公共领域理念与现代公共领域理念的重大差异。[14] 但是我们感兴趣的恰恰是西方公共理念从古到今的发展给西方注入的这种文化理念的重要性。非西方国家之所以在近代以来的历史上接引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划分的观念显得非常的艰难,就是因为他们缺乏这一文化传统或文化基因。
中国的私密化
以公共性与私密性、私密性与私密化的理论清理奠基,来观察当代中国社会政治生活的情形,可以说当代中国社会陷入了私密化的困境之中。私人领域的过密化,与公共领域的逼仄乃至于严格规范意义上的公共领域的隐匿,相形而在。当代中国的这种私密化态势,从两个维度上表现出来:公共生活的私人化,私人生活的隐秘化。
其一,公共生活的私人化。公共生活的私人化,指的是公共生活已经不具有公共性,只是某种私人生活的投射。这里的"私人",是需要加以界定的概念。它既指自然个体意义上的私人,也指家庭意义上的私人,还指集团化的私人。后者是现代社会中组织化生活的一个特有现象,即一个高度组织起来的、利益完全一致并仅仅允许自我复制的权力垄断性组织成为自然个体意义上的私人的替代性存在。本文所指的当代中国公共生活的私人化,就是在这一角度立论的。这种私人化有三个方面的征兆:第一,它将本来是公共的"现代"基本理念私人化。诸如国家、社会、政党、政府、民族、制度、人民、决策、权力,通通加以集团化的、垄断性的私人占有。而且这种占有不是私有化的集团任意成员所可以象征的,它只能由这一私有化的集团的最高领袖来象征。于是,两种紧密关联的变化轨迹因此显示出来:一方面整个社会刻画出从社会意识形态收缩到国家意识形态、再收缩到个人的意识形态的公共领域私人化的演变轨迹。与此相映成趣的是,另一方面代表私人化的集团的最高领袖的个人意识形态偏好又刻画出从私人取向、放大为集团取向,再放大为国家取向以至于全社会的意识形态取向的轨迹。公共理念就此完全异化为私人的价值偏好。当代中国的社会政治理念一定要以私有化集团的最高领袖所创制的某种"思想体系"来"代表",就最好地体现出这一私密化特质。而以代际领袖间的私人化理念的变化来象征历史的演变与进步,就更好地说明了这种私有化情形。[15] 而本应参与到公共理念建构中的知识分子,在此变异为政治领袖意识形态偏好的证明者和维护者。至于大众就更是退隐到政治理念的讨论背后,只有机械接受或个体化拒斥的份儿了。公共理念的私有化,使得公共理念完全意识形态化,国家动员组织力量维护私有化的理念而不会受到有力的挑战。整个社会缺乏思想的碰撞、思想的活力,缺乏激发思想活力的公共讨论。在解放思想这种先天限定思想运思前提、主题与范围的情形下,思想界只有死水微澜的无创新周期性波动。诸如传播思想的公共媒介也就必然丧失公共性,成为集团的专用喉舌。全社会就允许从一个人(或集团)的视角去看问题了。公共领域与公共性就此几乎丧失殆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