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分析起来,公共领域的过密化与私人领域的过密化正好是两种社会情形中容易出现的情形。前者是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日益显现出的某种社会生活态势。后者是传统社会经常表现出的社会生活情形。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之所以容易出现公共领域过密化的问题,是因为高度发达的公共传媒对于私人生活的侵入程度越来越深入、范围越来越广泛。这使得私人生活要想免除公共关注,显得愈来愈困难。发达的传媒不仅广泛而深入地影响人们对于现代早期形成的那种传统的公共问题(诸如宪政、法治、民主等等)的看法,而且传媒的市场化运作、以及规模化扩展,使得它日益显现出一种直接介入公众的私人生活、直接影响公众的私人生活各个方面--私人的兴趣、爱好、偏向、审美习性、乃至于日常起居--的趋势。以至于我们在此既可以认同哈贝马斯所断言的传媒"统领了"公共领域,还可以说传媒统领了私人领域。这对于现代西方社会的复杂影响已经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
转换视角看私人领域的过密化问题。我们之所以说它是传统社会、即前现代社会的一种基本态势,是因为在前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的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处于一种低度分化的状态,这两个领域几乎是由表面上代表公共的私人--或者是帝王、或者是其他强权--来象征,因此,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公共"是没有存在价值的。一方面,由于人们对于"公共"领域的问题缺乏认知与把握的能力,相应也就缺乏介入和干预的空间。人们对于公共问题的感知也就逐渐钝化,对于公共问题的关注逐渐淡漠,对于公共问题的介入热情逐渐下降,对于公共问题的干预缺乏动力。以至于何谓公共不成其为一个问题了。另一方面,由于公共领域对于任何社会形态而言都是一个必须。因为任何社会形态都需要一个超越于狭隘私人生活,处理关系到家庭之外的共同社会政治问题的公共领域。这种被哈贝马斯称之为"古典公共领域"的存在,乃是古典国家运行中一直在发挥公共功用的存在。但是,由于古典公共领域的狭小和介入这一领域的限度,它只是极少数政治精英可以游戏的地方。它对于高层政治精英之外的社会大众是有一种显见的排斥性的。因此它的公共性是微弱的。然而在私人生活之外存在的事实上的公共领域,毕竟会引起人们的兴趣。当这种兴趣受到前一方面因素的打击后,他们就只有将关注"公共"问题的兴趣进行转移。转移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完全漠视公共问题的存在,将公共问题直接换算为私人问题,"各自打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二是将公共问题转换为私人领域谈笑的话题,从而消解私人对于公共问题无奈所导致的紧张。前一种转换与后一种转换是具有差异的。在性质上讲,前者是将公共隐匿后的产物;后者是将公共与私人对接的结果。从功能上讲,前者具有瓦解公共的效用,后者具有维持某种公共关注的作用。但是,两者都是妨碍公共领域健康发展的私密化态势。
私密化不是与公共性相对而言的范畴。在相对严格的对应范畴关系上讲,私秘性与公共性是对应的。正如前面所述,没有私密性的公共性是不存在的。换言之,没有私人领域的存在就没有公共领域的存在。与此对等的是,没有公共性的存在,私密性的价值与对于私人生活的意义也就无从显示,私密性的存在针对性一旦丧失,它自身也就变得来毫无意义了。在这一对应性的角度讲,公共性与私人性、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只有在一种紧张的关联中,才是有价值的划分、有意义的范畴。私密化不是一个与公共性相对应的范畴。私密化与私秘性构成为相对而言的一对范畴。之所以私密化不是一个与公共性相对应的范畴,是因为私密化不仅不显示公共的价值规范与社会功能,相反它瓦解公共的存在价值与公共作用于社会的可能。同时,私密化阻碍公共的出现与成长。在一个私密化的环境中,公共与私人的合理分化可能性是极低的。
需要强调的是,私密性与私密化的对应性,并不是同一个层次上的对应性。而是一个在不同层面上显示"私"的存在状态的"对应性"范畴。私密性所显示的"私"的存在状态,乃是一个社会生活状态下人们生活的方面性特征。私密化显示的"私"的存在状态则是人们社会生活的整体情形。前者所指的是一个社会中社会生活的功能性表现,后者所指的则是一个社会社会生活的结构情形。前者并不化约与私密性关联的其他社会生活特性,而后者是将所有其他社会生活特性加以化约的结果。前者依托的社会政治背景必然是制度化的,惟有如此它才可能促使私人之外的"公共"的成长。后者依托的社会政治背景必然是非制度化的,惟有如此它才可能将一切公共性因素消解掉,使得社会生活完全陷入私人化的景况之中。一个社会鲜明的私密性与一个社会鲜明的公共性是相形而在的。假如一个社会的鲜明私密性没有同样鲜明的公共性来显示的话,那么这个社会就极有可能已经陷入私密化境地。所以,私密化是私秘性走到极端时的情景。它是一个社会极度缺乏公共性的显示器。如果以公共性与私密性的分化作为现代社会的一个标志的话,那么,私密化的社会也就是一个传统的社会、或者说是一个变异了的现代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