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不但编织用以调整和规范他们社会生活的复杂风俗网络,而且还编织更大的结构来处理宇宙、支配宇宙的力量和人在宇宙中的地位等问题。宗教信仰和宗教仪式就是这些结构的基础。 ——(美)罗杰·马丁·基辛 在政教合一的西藏传统社会里,人们从生到死,从生产到生活,从家庭到村落,无处不受宗教信仰的影响和支配。作为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的主要精神支柱和意识形态,宗教已经渗透到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尤其是人们日常的生产、生活、娱乐、教育等无不蒙受宗教的影响。宗教在西藏已成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绝大多数人的社会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西藏的传统宗教信仰基本上是由两大部分构成,一方面是在广大农村牧场广泛流行的,不分教派的“见佛就拜、见塔就转、见活佛就磕头”的民间信仰,其内容十分丰富并与人们日常的生产、生活、文化、娱乐和各种风俗有密切的联系;另一方面则是以寺院为活动中心的理论化、规范化、系统化并控制整个上层意识的显赫的神学宗教,其中占统治地位和占优势力量的是藏传佛教,内分很多教派,如宁玛、噶举、萨迦、格鲁和本教等。不过“本”教与其它教派有所不同,曾经历了一个从自然的原始宗教向神学的佛教转化的漫长历史岁月。 第一节 本教 一、原生形态的本教 卫藏地区在吐蕃王朝建立以前经历了一个漫长的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时期,这个时期藏族的居民信仰多神的本教,据一些史料记载,传说中的吐蕃第一代藏王聂赤赞普时代,社会上已有了被称为“笃本”的本教。这也是本较史称的初宏期。到了第八代藏王止贡赞普和第九代藏王布代贡杰时期本教又有了新的发展,进入本教史家所称的宏期。出现了从克什米尔、勃律、象雄、大食和吐谷浑等地请来的各种各样分工不同的本教徒,史称“恰本”。“笃本”和“恰本”都是佛教传入西藏以前的本教,东嘎·洛桑赤列教授认为是“吐蕃地方的一种原始的宗教”这个时期的本教概括起来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明显特点: 1、崇拜大自然,崇拜的对象包括天、地、山、川、日、月、星辰等。这种带有自然宗教特色的本教信仰在吐蕃王朝建立以后仍然盛行,据《旧唐书·吐蕃传》记载,吐蕃王朝在举行会盟大典时,要“会巫者告于天地、山川、日月星辰诸神”。其中对天神的崇拜在早期本教信仰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本教把世界分为天上、地上和地下三界,天为上界,是天神“赞”所居之所。并认为吐蕃王统第一代藏王和本教始祖辛绕米沃切都是从天而降的天神。“由于当时本波意乐天空”,所以把藏族最早的《积达嘛呢法门》等佛经也“遂说为从天而降”。由此看来,所谓“始祖赞普自言天上所生”和“天赤七王”死后“攀授天绳,逝归天界”的古老传说与早期本教对天的崇拜有密切的关系。 2、崇拜动物是早期本教的重要内容之一,猕猴变人的神话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它具有原始图腾崇拜的某些特点。在远古早期,气候温和,森林茂密,猴类成群的环境中,藏族先民把具有某些人类生活相似特征的猕猴神化为人类祖先是可以理解的。此外本教还有崇拜羊的传统习俗,在敦煌古藏文写卷中与本教丧葬仪轨有关的一些故事中称“羊比人更聪明,羊比人更有法力”,甚至把羊颂扬为“没有父亲的人的父亲,没有母亲的人的母亲”从《新唐书·吐蕃传》中“事羝为大神”的记载来看,早期本教不但把羊作为崇拜对象,而且视公羊(“羝”表示是公羊)为“大神”,表明其较高的地位。此外古代藏族把牦牛也当作神的化身来崇拜。远古时期人们把生存所依赖的一切动物看成是具有超自然力的神灵加以礼拜也是一种普遍的原始信仰特点。
'P> 3、早期本教最突出的一个特点之一大概就是用鲜血和肉体的形式来向超自然力量表达其虔诚的信念,表示其敬畏、感恩和祈求。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杀生祭献”。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动物殉葬和人祭,这也是本教与佛教发生分歧的重要原因之一,佛教教徒称此类本教的葬仪为“黑葬法”。关于人祭不但在本教经典《色尔义》中提供了一个为救患病的王子必须以他的属民举行人祭的材料,而且《旧唐书·吐蕃传》明确记载:“其赞普之死,以人殉葬”。同样《通典》亦称:“又有亲信人,作刀当脑缝锯,亦有将四尺木大如指,刺两肋下,死者十有四五,亦殉葬焉”,想必这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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