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03年中国银行业的发展,无论是央行加强对房地产贷款的管理还是对金融高官的查处,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加强商业银行内部风险防范。由于风险防范的疏漏,导致了一个个触目惊心的贷款黑洞,巨额不良资产的积聚。在我国银行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银行改革的关键时期,加强风险防范,防止产生新的不良资产已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和挑战。
内控机制五大缺陷
虽说,近年来我国相关部门及时颁布实行了“审贷分离”的信贷管理制度、贷款责任人制度及授信限额管理制度等,这些办法和制度从不同层面、不同程度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进行了规范和制约。但是我国商业银行尚未形成一个完整有效的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体系,银行风险防范仍是一个重要和艰巨的任务。
近几年来各家银行都相应成立了稽核、监察等内部监督部门,但由于成立时间晚,机构设置不到位,缺乏独立性及权威性,稽核、监察部门难以对全行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监督。另外,稽核、监察部门的人员力量配备明显不足,业务水平偏低,难以达到真正检查和监督效果。 同时,银行内部各相关业务部门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由于职责不明确,分工不科学,导致业务管理上相互脱节,不能形成协调与制约机制。一旦发生问题,各部门互相推诿,逃避惩罚,最后的结果是责任不清,原因不明。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商业内部多数内控制度和操作规程都属于照搬、照抄西方国家,不具备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另外,内控制度的实际执行和落实存在很大的偏差,执行的力度不够,导致有令不行、行而不严的现象,这在我国各商业银行的业务管理方面普遍存在。 另外,在会计制度中缺乏对银行资金流量必要的控制手段,会计指标体系、账务处理及临柜操作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在内部控制制度中未能建立起一套自动、高效、规范的计算机风险控制系统。 最后,由于近几年银行业之间竞争加强,人员流动大,部分商业银行缺乏一套完整、科学的人才培训计划和措施,导致一部分业务人员素质较低,没有或缺乏识别金融风险的能力。一种是不懂制度、不熟悉业务,从而无法识别业务中的潜在风险,主观武断、草率决定,造成金融风险;另一种是明知违规但自认为没有风险的,或恶意违规,铤而走险内部作案犯科,造成银行的巨大信誉和资金损失。 防范金融风险的建议 要加强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必须要强化组织管理、业务控制、会计制度、计算机系统控制、风险识别和评估等方面的力量和措施。 业务是靠人操作的,因此对业务人员、管理人员、监督人员的科学、合理的选择和配置是至关重要的。商业银行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行长及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的能力、品行及其业务经验等,关系到银行的安全与发展,因此应该建立高层人员信息管理档案,通过考查个人历史背景资料,进行动态监控。通过考查其从业经验、行为规律及能力以及历史业绩,判定其业务管理及控制能力。同时还应该按照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系统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原则进行内控组织结构的设置。决策者不能违反或超越决策权限和程序;执行者应在其职责和权限内按章守规地行使职权;内部监督系统应建立独立自主的检查评价机制,同时应给予其对违规违章行为处罚的绝对权力。 其次,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资本金制度,严格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对本外币结算、资金交易、衍生工具交易,尤其是对信贷业务、汇票承兑、对外担保等表内、表外业务要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与风险防范制度,全面优化银行资产结构,预防、降低金融风险。 再次,商业银行要按照规范化、安全谨慎的原则建立严密、科学的会计控制制度,使会计核算真正起到监督制约、账务核对的作用。在会计业务操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会计规定、财务制度进行,以从制度上保障财务、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客观性与有效性。 另外,结算的电算化和各项业务的科技化是银行开展业务的前提和必备条件。因此,要切实、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银行必须要建立科学、有效的计算机系统风险控制制度,明确业务主管部门与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按照授权有限原则严格制定计算机操作和放行权限,严禁让与业务无关人员进行实际业务操作。同时,科技人员要不断加强新产品的研究,对现有系统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和改进,以便形成一个更为完整、科学的系统,切实实现高效、客观、公正的管理目标,从源头上防范计算机犯罪。 最后,通过对金融风险的定性分析与定量预测,正确评价风险的状态与程度,为风险控制与监管提供基本依据。在此基础上,还应切实建立健全内部授权审批机制,遵循双人经办原则,以便各业务和管理部门分工明确,相互制约,同时又具有相对独立性,以达到内控所需要的双重控制和交叉检查效果。 2003年12月23日(完,空心雨论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