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心雨毕业论文网提供毕业论文、职称论文、硕士论文、计算机论文等的代写服务,同时还提供各种期刊论文的发表。如果你有需要,请联系我们QQ:5599630;电话:13350726595;E-mail:singlehearted@vip.qq.com
RSS
 
当前位置 :空心雨毕业论文网 >> 法学论文 >> 行政法 >> 正文

从少年法庭到少年法院(2)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

二、仍然十分严重的少年犯罪是建立少年法院的内在驱动力
少年犯罪是少年司法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内在驱动力。③世界各国少年司法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无不与少年犯罪的严重程度密切相关,无不以严重的少年犯罪为背景,当然我国也不例外。建国初期,少年犯罪并不严重,因此当时并无建立少年司法体制的必要。文革结束后,新一轮犯罪高峰肆虐我国,其中尤以少年犯罪的激增最为突出。在20世纪50、60年代,青少年犯罪仅占整个犯罪总数的20%至30%左右,而据1985年统计资料已经超过60%,一些大中城市更达到70%。在这样的背景下,以少年法庭建立为标志的少年司法制度应运而生。十七年的实践证明:少年法庭在治理青少年犯罪中的贡献是巨大而不可抹杀的。但是,我国当前少年犯罪还相当严重。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编辑的《司法统计历史资料汇编》提供的数据,连续20年来少年犯罪在刑事案件总数中的比例一直在10%左右徘徊。目前的少年犯罪还出现了暴力化、成人化、低龄化、智能化、团伙化等特征,社会危害性十分严重。
少年犯罪在发展变化,少年司法制度也应随之发展变化。仍然十分严重的少年犯罪对少年司法制度的专业性、科学性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少年法庭发展到少年法院势在必行。
三、少年法庭已经不能适应对未成年人全面保护的需要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传统儒家文化大力提倡“幼吾幼以其人之幼”。可以说保护未成年人与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都息息相关。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21世纪将是独生子女的世纪,这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范围、力度、水平都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今天,一个未成年人出了问题,可能就意味着一个家庭甚至一个家族的灾难。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一个社会各界所密切关注的问题。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于一体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网络。这一综合保护网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司法保护乏力,而司法保护又是综合保护网络中的最后保障线,其他保护方式有赖于司法保护为后盾。这不仅体现为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立法的滞后、缺乏强制执行力度上,也突出的体现在少年司法制度的不健全、少年法庭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上。
目前的少年法庭仅限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大量涉及未成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的民事案件未纳入少年审判机构进行审理,明显不能全面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少年法庭也不能介入涉及未成年人的行政案件。譬如,劳动教养和工读学校是目前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重要途径,但是由于审批决定全在行政部门,法院不能介入,其结果是这些未成年人的权益遭受侵犯难以避免也难以得到司法保护与救济。在国际社会普遍提倡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行全面保护、注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我国独生子女比重日益提高的背景下,仅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为审理对象的少年法庭制度,已不相适宜。归根结底,少年法庭建立和存在的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治理少年犯罪也是一种保护),当少年法庭已经不能适应这一基本目的的实现时,理应寻求一种新的实现方式。
少年法院有无创设的必要是由社会各种因素决定的,而在各种主客观因素中居主导地位的是社会需要。正如著名青少年犯罪研究专家、中国青少年犯罪学会副会长肖建国教授所言:“现阶段社会强烈要求建立少年法院,……目前有的领导对建立少年法院有浓厚的兴趣,法学界、司法界有不少同志在不断呼吁建立少年法院,无非是看到了社会需要对少年法院的呼唤,看到了少年司法制度发展的客观规律。尽管领导个人的因素和社会舆论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但不能够也不可能随意左右少年法院的设置,因为归根结底社会需要才是决定少年法院建立与否的关键。” ④
创设少年法院的可行性
一、创设少年法院具备充分的法律依据
20世纪80年代初,一批有社会责任感、热心青少年工作的专家学者和实践工作者在筹建中国第一个少年法庭时,所面临的最大障碍是寻找法律依据。找来找去只找到一条——198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的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合议制。”“合议庭由院长或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以此为依据,在解放思想、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思想指导下,走出了创建“审理少年刑事案件合议庭”的重要一步。1988年建立独立建制的少年刑事案件审判庭时,同样面临一个法律依据问题,当时人们认为《法院组织法》虽然没有规定设立少年刑事案件审判庭,但也并没有规定不允许设立少年庭。确切的说,这些法律依据多少还是有点勉强的。
阅读更多内容<<上一页 · 1 · 2 · 3 · 4 · 5 · 下一页>>
2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本站是由一个众多学科的博士群体组建而成,主要创办者为成都各重点高校博士。本论文网内理工科写手均为博士,文科类写手大部分为博士,且领域涵盖广泛,写作势力强大,若有部分专业,没有相关的写手,我们给你寻找合适的写手! 依托强大的人力资源,我们本着诚心交流的宗旨,专门为您排解写作上的难题。从在科研及实践工作中稳扎稳打的经历,我们具备了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论文写作和论文发表,作为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确实有能力给您解决好问题,正所谓,真金不怕火来炼,请相信我们的势力,没有把握的事,我们不会做!
      本站受多家期刊委托,其中包括国家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正刊,CSSCI目录正刊,增刊,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优秀期刊正刊,本站负责论文推荐发表,加急1个月即可发表。本站负责论文发表,不发表承诺退款!!目前主要负责法律,管理,经济,理工,农学,行政,医学,艺术,英语等类论文发表论文代写。详细期刊目录见本站相关内容。
赞助商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