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注重形式整合,漠视非正式制度渗透效应
按新制度经济学的解释,制度就是通过一系列规章程序来规范人们行为的选择范围,引导人们的道德伦理观念,以适应环境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要求,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费用,以实现自身效应最大化的制度,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按照一定意志建立的规范条例,重视人们的理性逻辑,是企业的显性契约,具有强制约束性;非正式制度是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追求等在企业内部自发地形成一系列行事准则和行为规范的立场、观念(如企业文化、管理理念、职业道德等),是企业的隐性契约,比较注重人的情感逻辑,具有隐蔽性和潜伏性( Fciedberg,1997,2 )。在企业并购实务中,正式与非正式的制度是紧密联系、融为一体、互相渗透、相互作用,共同规范和引导着企业生产和经营按照习惯的制度“路径依赖”轨迹进行发展。
政府垂直命令式并购,并购的制度变迁推动力比较大,但主要集中于对规章条例等核心正式制度进行改革,重点变更调整相关人事制度,表象的制度变迁速率比较快,往往忽视对公司价值观、习俗、信念文化、管理理念等非正式制度的整合。另外,政府主导并购并非完全出于双方内在需求,并购企业迫于行政压力容易对目标企业产生敌对歧视心理,目标企业也有寄人檐下屈辱感,致使双方沟通难度加大,阻碍非正式制度顺利融合。非正式化制度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潜伏性,时效性具有滞后性,可以各种方式和渠道向其他企业或其他共同体进行辐射和传播,渗透影响潜力巨大,忽视非正式制度整合效应已成为许多企业并购失败的主要根源。如美国组织心理学家和并购专家米切尔.马科斯(MitchellMarks)指出,“忽视企业文化等非正式制度整合是60-80%的企业合并经历缓慢痛苦死亡的主要原因”。
4.排斥异己的非正式制度,难以达成“共享价值观”
具有浓烈行政色彩的并购行为过于强调“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的王者风范,偏激地认为被并购企业文化就属于劣等文化,企图彻底摧毁和同化被并购企业的非正式制度,导致在实际过程中被并购企业文化中的积极因素被浪费,完全忽视非正式制度是人们在企业内部经过很长时间的矛盾、冲突和协调形成的具有共同理想追求和价值观念下比较默契的企业文化道德氛围和管理理念,也忽略了新文化的成功塑造和旧文化的彻底遗忘都需要经过漫长的理解消化和吸收而逐渐达成,并非一蹴而就。如1996年德国博西华收购安徽扬子电冰箱厂,强行灌输“德国企业”严谨管理理念和精益求精文化氛围,与扬子长期采用的粗放管理理念相冲突,受到了中方激烈反对,导致双方管理层很难达成在价值观上达成一致共识,管理和文化制度难以移植,再加上环境日益复杂导致博西扬陷入困境。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企业并购行政色彩还比较浓,以强制性激进式变迁为主,诱致性渐进式变迁为辅;重视整体自上而下式制度变迁,忽视逐步推进式局部制度变迁;重视有形资产的重组整合,忽视无形资产的融合;重视正式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非正式制度采取消极地抵制情绪或完全忽略,形成单腿走路;重视物质文化的重组效率,忽视精神文化的移植培育;注重形式的规模扩大和表面的强大,忽视内在的冲突与矛盾的协调;过分强调自我文化的优越性,全盘否定目标企业文化;偏好同质性,忽视异质性,致使被并购企业产生很强的耻辱感,激化并购双方员工的敌对情绪,不利于员工的平等和谐相处,致使目标企业优秀人力资源大量流失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