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何建设社会主义也是对社会主义重新认识的过程
列宁在十月革命以前,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和理解主要来源于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对社会主义的论述。列宁在十月革命以后,即有了社会主义实践的条件下,发现现实的社会主义有不少和经典论述不一致的地方。在这种情况下,他强调一定要以实践而不是以书本作为认识社会主义的标准。他有两句至理名言:“现在一切都在于实践,现在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历史关头:理论在变为实践,理论由实践赋予活力,由实践来修正,由实践来检验。”(《列宁全集》第33卷第208 页)“对俄国来说,根据书本争论社会主义纲领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深信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今天只能根据经验来谈论社会主义。”(《列宁全集》第34卷第466页)这里所说的“理论”或“书本”指的是马克思主义; 所说的“实践”或“经验”指的是十月革命后苏俄的社会主义实践。
列宁在《论合作社》一文中,谈到了他在十月革命以后经历了一次对社会主义的深刻再认识过程。他说:“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列宁选集》第4卷第773页)列宁说的根本改变,主要涉及三个问题。一是工作重心的转变。列宁说,“从前我们是把重心放在而且也应该放在政治斗争、革命、夺取政权等方面,而现在重心转变了,转到和平的‘文化’组织工作上去了。”(《列宁选集》第4卷第773页)这里说的文化是广义的
文化概念,既包括物质文化又包括精神文化,但重点是指物质文化,即经济建设。二是对合作社性质的认识。列宁认为,合作社在资本主义社会是集体的资本主义;在政权和主要生产资料掌握在工人阶级手里以后,合作社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列宁在做《论粮食税》的报告时,认为合作社的性质是国家资本主义,到写作《论合作社》时已进一步认识到它属于社会主义性质。列宁说:对我们来说,合作社的发展也就等于社会主义的发展。“要是完全实现了合作化,我们也就在社会主义基地上站稳了脚跟。”(《列宁选集》第4卷第773页)三是革命和改良的关系。列宁认为,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前,革命是无产阶级阶级斗争的主要手段,而改良只不过是无产阶级的革命阶级斗争的副产品;但是在夺取政权以后,改革(或改良)则上升为推进社会主义事业的主要手段。
马克思主义所以要求人们自觉地实现对社会主义的再认识,这是因为人们对任何一个事物要取得比较完全和比较正确的认识,都要通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逐步深化。这就是说,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要有一个过程;正确的认识,不可能一次完成,而要经过多次反复才能实现。对社会主义社会这个崭新而复杂的事物的认识,特别是对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性的认识,更是如此。对社会主义再认识的目的和意义,是要改变和破除那些不适合实际情况的传统观念,以加深对社会主义的科学理解。社会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中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只要社会主义的客观历史进程没有完结,人们对社会主义再认识的过程也不会完结。
3.从俄国小农占优势出发,向社会主义不能直接过渡而只能迂回过渡
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传统社会主义思想,列宁在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时期坚持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直接过渡”的主要内容是: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不需要通过一系列的过渡形式和环节,而用无产阶级的国家法令,取消商品交换和贸易,按共产主义原则来组织产品的生产和分配;在改造小农问题上,依靠行政命令,组织大规模农业,即国营农场和农业公社。
到1921年,列宁经过反思,认识到在一个小农占优势的国家里,不能直接过渡,而只能迂回过渡。所谓迂回过渡,就是允许农民在交纳粮食税后剩下的余粮到市场上自由周转,通过发展商品经济,实行商品交换、货币流通和一定限度的自由贸易,来活跃经济,并培植国家资本主义,把它作为中间环节迂回向社会主义过渡;对小农的改造,要根据自愿互利原则,引导农民先办比较低级的劳动组合和共耕社,逐步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列宁指出:“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形式。这要取决于国内大资本主义关系占优势,还是小经济占优势。”(《列宁全集》第41卷第70页)这里说的“不同形式”就是指“直接过渡”或“迂回过渡”。如果一个国家大工业占优势,或者即使不占优势,但是十分发达,而且农业中的大生产也很发达,那么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是可能的。否则,就不可能。如果硬要过渡,只能碰得头破血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