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途径是取消知性、概念和逻辑对形上之境的有效性。康德、谢林、柏格森,在某种程度上包括海德格尔,均有这种倾向。康德通过反省判断力原理成就道德形而上学的信仰;谢林批评概念思维对“绝对”的遮蔽而诉诸艺术直觉;柏格森批评知性活动将时间空间化而诉诸内在直觉;尼采强调酒神精神对日神精神的优先地位;海德格尔批评自古希腊以来的哲学体系遮蔽了本真的生存状态,等等。这些看法之间虽然存在着差别,但都是要抛弃知性、概念及其逻辑,抛弃知识论的主客二分和传统意义的真理观,寻求一种形上境界的无蔽彰显。另一条途径是黑格尔尝试的。按黑格尔的观点,形上境界要彰显自身,必否定自己进入差别性之中,因而知性以及由知性源起的概念、规定、定义等是必要的。旧形而上学的问题不在于运用知性及其概念,而在于停留于知性上面,认有限概念为终极之物,没有看到它们仅是需要扬弃的环节。黑格尔称此为“知性思维”。哲学之为概念辩证法不是要取消知性,而是要抛弃知性思维。黑格尔在《哲学全书》中讲到逻辑概念和真理包含知性、辩证理性和思辨理性三个环节。把知性作为第一个环节意在说明形上境界的彰显唯有通过知性及其概念方能达于真理,说明黑格尔仍想在概念前提下克服知性之蔽。思辨理性作为辩证法的意义恰在于起于知性又扬弃知性的双重化过程。这里的双重化过程之所以不会陷入相对主义,关键在于理解概念、规定的限制,作为本真存在的否定性,是本真存在的“自身发展”,因而否定中包含有自身肯定。黑格尔概念辩证法即是本真存在自身发展的逻辑系统。黑格尔不承认在这逻辑系统之外有一本真状态,而是认为存在之为真就在于这逻辑过程的全体。
但是我们不能把真理是过程的思想发挥到极致,把真理看作概念的无穷发展。其实,真理之为全体,在具体的逻辑环节上仅是自在或潜在的,只有到了概念发展的终点——绝对理念阶段,才达到了自在自为的展现,达到了一种透明性。这个逻辑发展的终点既是逻辑的,又是超逻辑的。它是一种理念对自身各环节之全体的一览无余的观照,因而是一种透明的形上境界。逻辑学终点的独立意义恰在这里。但这种观照与体证并不游离于逻辑过程之外,而是与逻辑过程共生共存,处于一个张力系统之中。所以黑格尔把它比喻为“一个老年人所说出的格言”,其中包含着他全部生活所体察到的意义。
黑格尔所达到的直观的形上境界在黑格尔哲学中并未得到进一步的阐明。胡塞尔的现象学恰恰对这直观的意义给予了特别的关注。胡塞尔试图说明,真理的明证性仅是直观的明证性,因此,一切概念的合理性与否都只能回归为直观的明证性来检验。一切知性思维及其概念体系之所以矛盾百出,就在于对这明证性作了无效的超越。这就需要现象学的还原,给予它们“无效的标志”。从直观明证性出发求取本真,是现象学的基本原则。
黑格尔和胡塞尔所能成就的形而上学是否还是一种知性形而上学?这个问题的复杂性需要我们从两方面回答。首先要把知性规定为分析性、把知性概念归为有限概念说,它们不属于知性形而上学。具体说,黑格尔通过寻求知性概念的非知性综合,胡塞尔通过寻求知性概念的非知性基础,扬弃了知性的遮蔽状态,成就了一种无蔽的境界。但从另一方面说,它们与知性的联系也十分明显。知性的根本任务便是寻求知识的确定性,就这一点看黑格尔和胡塞尔的哲学恰是知性目的的达成,而这目的又是知性实现不了的。因为知性从确定性寻求开始,必陷入不确定性。是否可以这样说:知性的目的恰在知性的扬弃中得以实现,概念辩证法及形上境界即为此种扬弃。但切不可把这种扬弃理解为绝对否定,毋宁说它是知性的最高点,是知性的真理。知性发展到最高点扬弃自身进入自己的真理。
通过这种扬弃,知性得以现身的主客二分状态亦得到融合与消解。知性通过意志冲动不断产生主客二分,又试图通过求知扬弃主客二分,这种自相矛盾使知性摆脱不了主客二分状态,无法成就自己的目的。黑格尔和胡塞尔的哲学正是通过“实体即主体”、明证性即事物“自身被给予性”等观点,实现了主客的融通,达到了知性所追求的目的。
